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中共如東縣委 如東縣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東委發〔2020〕14號),經研究決定,如東縣教育體育系統202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教育人才2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2023年如東縣教育體育系統公開招聘優秀教育人才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如東教育體育信息網(www.rdedu.net.cn)、如東人才網(www.rdrc.com.cn)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職業道德。
3.1987年3月至2005年2月期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可放寬至1982年3月以后出生。
4.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2)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8月31日。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3年9月25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5)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6)2023年9月25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安排
招聘批次:第一批次在東北師范大學進行(執行全部招聘計劃);第二批次在西南大學(北碚校區)進行(執行第一批次未完成計劃)。第二批次招聘計劃在第二批次報名前公布,詳見變更公告。第二批次招聘時間另行通知。對前一批次已完成招聘計劃的招聘崗位,不再安排第二批次招聘。
以上安排視各批次招聘計劃完成情況來確定。
(一)報名方式
報名采取預報名和現場報名確認的方式。
1.預報名。預報名采取郵箱報名的方式,報名郵箱:rdjszp@126.com。考生如實填寫《2023年如東縣教育體育系統公開招聘優秀教育人才報名表》(附件2)。
第一批次預報名時間:2023年3月22日~3月24日。報考第一批次的考生,請于2023年3月24日下午17:30前將《報名表》電子表格發送至指定郵箱。
2.現場報名確認。
第一批次現場報名確認時間、地點:2023年3月25日8:30-11:30(吉林省長春市南關區人民大街5268號,東北師范大學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未預報名的考生不得參加現場報名。
現場報名確認需遞交的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2023年如東縣教育體育系統公開招聘優秀教育人才報名表》(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張)。
(3)本人本科階段畢業證書(如本科階段的畢業證書未有師范類的字樣,則需要提供本科階段的成績表)及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研究生階段《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就業意向協議書原件,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如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須在聘用前提供,否則屆時不予聘用)。
(5)《報名表》所填相關內容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盡量詳盡)。
資格初審。現場報名確認時,招聘學校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
資格復審。如東縣教育體育局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復審。
資格審查未通過的應聘人員可現場向如東縣教育體育局陳述申辯。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現場發放《面試通知單》。
(二)注意事項
1.每批次招聘每人最多選報兩個崗位,請考生將報名表遞交第一志愿填報的學校。報名人數須達到本批次本崗位招聘計劃的3倍方可開考。第一批次招聘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安排至第二批次招聘;第二批次招聘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則取消本崗位招聘計劃。每批次崗位開考情況在報名工作結束后于報名現場公告。
2.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
3.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