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8年儀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規定,對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現就報考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
2018年5月16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地點:
1、黨群口事業單位的在中共儀征市委組織部會議室(市政府四樓西側)。
2、政府口事業單位的在儀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三樓人力資源配置科(大慶北路86號)。
二、資格復審考生應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以及與網上報名系統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1張。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
2、其他報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信網查詢打印)等。
3、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報考條件中有其他具體要求的(如學位證書、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證書、計算機等級證書、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還須提供對應紙質材料。
5、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除在報名時已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外,其他在職人員、2018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外省生源的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同意報考的證明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交。確有困難的,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供,其中事業單位試用期人員最遲必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提交。如在上述規定的“最遲”時限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6、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或經市組織和人社部門認定必須提供的,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領取聘用資格通知書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18年畢業的留學人員須提供學位證書、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考生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三、咨詢電話
1、黨群口事業單位招聘崗位:中共儀征市委組織部0514-80850017。
2、政府口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儀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4-83441288。
原標題:關于2018年儀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人選報考資格復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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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征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面試人選報考資格復審名單.xls
中共儀征市委組織部
儀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5月14日
(責任編輯: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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