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現代化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經縣委、縣政府批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泗洪縣教育局下屬公辦學校教師(正式事業編制)53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含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教師資格證)。
三、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社會人員(非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須在報名開始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相關政策規定,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
(3)泗洪縣內各公辦學校現有在編教師;
(4)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5)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6)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7)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8)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9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或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9)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聘用審批后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
(10)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洪政辦發〔2015〕97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縣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11)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泗洪縣人社局與泗洪縣教育局共同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開選崗和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中國泗洪網(http://www.sihong.gov.cn/)等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網絡報名和資格初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