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1年江陰市急救中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相關規定,需對擬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本次資格復審對象為2021年江陰市急救中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擬參加面試的考生(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方式、時間、地點
(一)方式:現場資格復審
(二)時間:2021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三)地點:江陰市政大廈1209辦公室(江陰市澄江中路9號)。
三、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1、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按照《2021年江陰市急救中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的規定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須交驗原件并提供一份復印件。
2、審核時如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缺失,需在資格復審時間內補齊材料,否則作為復審不通過。報考人員如在規定時間內缺席資格復審,視作自動放棄處理。
3、進行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的材料:
(1)《報名表》1份(由審核處工作人員在報名系統中打印)。
(2)2021年畢業生需提供身份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未落實工作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如以2021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相應崗位,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書、《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等,并現場由本人簽署《承諾書》,承諾畢業后從未落實過工作,自愿承擔因不實承諾應承擔的相關責任,接受相應處理。
(3)其他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4)需戶籍證明材料的提供戶口簿或現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5)夫妻分居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在江陰配偶方的戶籍證明和結婚證;在江陰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需提供在江陰父母的戶籍證明及身邊無子女證明材料(由父母戶籍所在社區/村出具,并加蓋社區/村公章);符合隨軍條件的江陰駐軍配偶還需提供結婚證、隨軍批件。
(6)報考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證明材料(例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繳納證明、公積金繳納證明等)。其中提供社保繳納證明,需加蓋社保管理部門公章;提供公積金繳納證明,需加蓋公積金管理部門公章。同時報考人員要提供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7)報考崗位規定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及其它證明材料。
(8)需減免考試費用的特困考生應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證明材料。
相關證明材料(如戶籍證明、結婚證、隨軍批件、資格證書等)需于2021年9月15日前取得。
4、如本人因故不能到現場復審的,可由他人代為審核,請代審人攜帶好報考人員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同時代審人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報考人員簽署的資格復審委托書。
5、資格復審后由于資格審核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棄資格復審等原因,致使部分崗位不足開考計劃的,按筆試成績合格線上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6、請在面試比例范圍外排名較前的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遞補。遞補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面試時間、地點
1、面試時間:2021年10月31日(具體以面試通知書上的時間為準)
2、面試地點和面試要求:詳見面試通知書。
五、面試費用繳納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需現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六、面試通知書
資格復審通過者,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七、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1、參加現場資格復審應及時更新“蘇康碼”,報到時持“蘇康碼”綠碼,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乏力等身體不適癥狀的人員方可進入復審現場。參加現場復審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時需摘除口罩外,應全程佩戴。
2、參加現場資格復審應主動做好防護措施,并配合相應疫情防控安排。有疫情防控相關旅居史、接觸史或可疑癥狀的要主動報告,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直轄市為區)的低風險地區的考生還需出具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復審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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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江陰市急救中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名單.xls
江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0月26日
原標題:關于發布2021年江陰市急救中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和面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文章來源:http://www.jiangyin.gov.cn/doc/2021/10/26/9876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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