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h教育局所屬學校2024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公告》規定,現將資格復審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擬入圍資格復審人選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在3:1范圍內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1.資格復審時間。本次資格復審分兩天,各崗位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如下:
2024年4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資格復審具體崗位名稱分別為:中專語文教師、中專數學教師、中專英語教師、中專歷史教師、高中數學教師2、高中物理教師2、高中體育教師、高中信息技術教師、初中英語教師、初中化學教師、初中音樂教師、初中體育教師、初中美術教師、初中信息技術教師、小學語文教師2、小學數學教師、小學英語教師、小學音樂教師、小學體育教師、小學美術教師、幼兒園教師2、中專政治教師、中專地理教師、中專烹飪專業教師、中專汽車專業教師、高中語文教師、高中數學教師1、高中英語教師、高中日語教師、高中物理教師1。
2024年4月26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資格復審具體崗位名稱分別為高中化學教師、高中生物教師、高中政治教師、高中歷史教師、高中地理教師、高中心理健康教師、初中語文教師、初中數學教師、初中物理教師、初中生物教師、初中政治教師、初中歷史教師、初中地理教師、特殊教育教師、小學語文教師1、幼兒園教師1。
2.資格復審地點:
東??h教育考試服務大廳(東??h教育局樓后,江蘇省連云港市東??h牛山街道晶都大道東路3號)。
三、資格復審材料
1.報名系統里打印的《報名信息表》。
2.身份證。
3.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4.學位證。
5.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的可暫緩提供,但需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成績單)、普通話合格證及其他證明材料。應聘崗位代碼107、108崗位,暫未取得相關證明、證書的,可暫緩提供。
6.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的需提供未繳納社會保險證明、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見附件)。
7.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8. “三支一扶”計劃、農村教師特崗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的,另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上述證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無異議者,證件原件當場退還考生。相關證明材料均需收取原件。
考生攜本人帶身份證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忌救说浆F場復審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復審。受委托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委托書及委托人的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1.請未進入資格復審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資格。
聯系電話:0518878007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