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補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優化人員結構,經縣委、縣政府批準同意,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1名(正式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的崗位、計劃人數及相關要求等內容,詳見《2024年沭陽縣事業單位公開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鄉鎮)、(縣直)》(附件,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含2024年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
三、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 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4.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獲得相應學位。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7)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23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或2022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