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具備教師職業所需的綜合素質和報考學科相對應的專業技能,口頭表達能力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本次招聘戶籍不限。
(五)年齡要求:年齡不超過30周歲,即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詳見《無錫科技職業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其中“專業”條件按照《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并審核。
(七)本次招聘對象中的“應屆畢業生”:
1.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能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2.2021年、 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報考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2023年12月31日前服務期未滿三年。
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等詳見《無錫科技職業學院202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崗位簡介表可在以下網站查詢:
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無錫科技職業學院人事處網站:http://rsc.wxstc.cn/。
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采用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報名網址: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1.報名、照片上傳:6月7日8:00—6月16日16:00。
2.資格、照片審查時間:6月7日8:00—6月17日16:00。
3.陳述申辯時間:6月7日8:00—6月18日16:00。
4.異議處理時間:6月7日8:00—6月18日17:00。
(二)網上確認
1.報考人員在報名后,可在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學校人事處陳述申辯。
2.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通過初審即報名成功。
3. 規定時間內未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報名截止后請關注無錫科技職業學院人事處網站發布的教學試講、資格復審、面試等公告。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照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填寫有關信息,同時按要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
2.學校在網上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初審,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4.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果出現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情況,經招聘主管單位審核,將核減(取消)招聘崗位,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崗位,補報名的時間為:2023年6月19日8:00—12:00。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無錫科技職業學院人事處網站上及時公布。
考核
(一)考核時間、地點
考核時間和地點將在無錫科技職業學院人事處網站公布,應聘人員須關注網站信息,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如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未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核,則視為放棄資格。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教學試講和面試兩個部分,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分,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達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
1.教學試講: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學能力,在教學試講成績合格者中,根據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資格復審人選,若教學試講合格人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選,面試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面試人員。
2.面試: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
3.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教學試講成績×60%+面試成績×40%。
根據綜合成績,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用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以教學試講成績高的優先,如教學試講成績仍相同的,則進行加試。
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考生須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須查驗報名材料原件,原件核對無誤視為資格復審通過,通過資格復審方可進入面試環節。資格復審不通過者,取消面試資格,按照教學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時須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1.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
2.高等教育各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協議書(國內)。
4.社會人員須提供與原工作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清單等證明。
公布綜合成績
考核全部結束根據應聘人員的各項成績及所占比例計算出綜合成績在學校人事處網站上進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