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名,派遣至市區某單位從事調解服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條件和對象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 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4年10月23日至2001年10月28日期間出生);
6. 限張家港市戶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戶籍(軍人服役部隊)所在地為張家港市的,可以報考,不受戶籍限制;
7.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或在讀高校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正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機關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見附件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
1. 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3月4日至3月14日17:00。
(2)報名郵箱:zjgrlzy_zp@163.com。
3. 報名材料:應聘人員需填寫《報名表》一份(見附件),出示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資格證書(件)以及個人近期2寸證件照1張。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示結婚證書、在張家港一方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示父母雙方同在張家港的戶籍證明和身邊無子女的證明。
考生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網上報名需將應聘材料的掃描件電子版打包發送至報名郵箱,標題統一為:“姓名+崗位名稱+崗位代碼”。
四、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政審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被派遣單位組織考察(政審)。對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按規定程序取消其錄用資格。
七、錄用和待遇
經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由張家港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派遣至相關單位工作。報名者一旦被錄用,須按規定的時間及時報到,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錄用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以及五險一金)按市同類人員標準執行。
八、本簡章由張家港市人力資源開發有限公司負責解釋。咨
詢電話:0512-58917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