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園區)人社局、江北新區黨群工作部,各駐寧高校院所,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國家區域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吸引和鼓勵更多海外人才來寧創新發展,根據《紫金山英才寧聚計劃海外留學人員項目實施細則》,現啟動我市2023年度留學人員科技創新項目擇優資助申報工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一)我市各類用人單位全職引進的留學人員,從事與單位主營業務相關的科技項目研發活動,項目符合我市產業政策,能填補相關領域空白,有明確的成果轉化及經濟社會效益前景。
(二)在駐寧部、省屬高校院所參與實施國家和省市重大科技專項、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的留學人員。
(三)重點支持留學人員在我市“2+2+2+X”創新型產業體系領域開展科技創新,包括軟件信息服務、智能電網、集成電路、生物醫藥、智能制造和新能源汽車等。
二、申報條件
(一)用人單位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并獨立納稅的企事業單位及各駐寧部、省屬高校院所;
2. 遵紀守法,有良好的社會信譽;
3. 能為引進的留學人員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和生活保障。
(二)留學人員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 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在國(境)外學習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或者在國內取得本科以上學歷或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后,到國(境)外進修或作為訪問學者工作一年以上;
2. 具有專業背景,熟悉相關產業領域,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掌握核心技術,技術成果達到國內外先進或領先水平,具有良好產業化潛力和市場前景;
3. 2021年1月1日后首次到我市用人單位和各高校院所全職工作,依法參保并納稅;
4. 已經入選過南京市留學人員科技創新項目擇優資助計劃的人員,不再參與此次申報。
三、申報類別
根據留學人員的專業背景,科技項目的先進性、創新性、應用性和經濟社會效益預期及用人單位的科研保障能力等,資助項目分為A類(重點項目)、B類(優秀項目)和C類(一般項目)。
1. A類項目:資助留學人員主持國家級及省部級重點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或具有廣泛應用前景和重大經濟社會效益和國際領先水平的引領性項目,填補行業或經濟空白,取得開創性成果。
2. B類項目:資助留學人員從事省級及以上重點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或在某一領域具有國際先進、國內領先水平和較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項目,引領產業發展,實現核心技術突破。
3. C類項目:資助留學人員參與市級及以上重點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或在某一技術領域具有國內先進水平、科技創新性顯著和較好經濟社會效益預期的項目,促進產業鏈核心競爭力提升,成果轉化顯著。
四、扶持政策
給予A類項目10萬元人民幣、B類項目5萬元人民幣和C類項目3萬元人民幣的一次性資助。資助經費應全部用于創新項目研發工作。
駐寧部、省屬高校院所和市屬用人單位引進的留學人員資助經費由市財政承擔;各區屬用人單位引進的留學人員資助經費,由市財政和所屬區財政按照1:1比例分擔,江北新區相關經費由新區財政承擔。同一人員、同一項目涉及我市同類政策,按就高原則,不重復享受。
入選A、B、C類項目的留學人員,可申辦紫金山英才卡。持卡人可享受落戶、居留、社會保險、公積金、安居、健康醫療、子女教育、文化、科普、體育健身、游園、住宿、機動車注冊、創辦企業、稅務、法律等服務以及合作銀行提供的特色服務。
入選項目的外籍留學人員,符合條件的可辦理人才(R字)簽證,入境后可按相關規定辦理有效期5年以內的工作類居留許可。
五、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書和相關附件證明材料。其中,附件證明材料包括:1. 身份證明(身份證或護照信息頁、申報人半身電子照片);2. 留學證明(①學位證書;②教育部學位認證書);3. 背景材料(獲得的獎勵、表彰、專利、任職經歷等)。
(二)申報程序。留學人員通過其用人單位向所屬區(園區)人社局、江北新區黨群工作部,高校院所留學人員向其人事部門提交申請。各區(園區)和高校院所作為初審部門應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初審通過后,請于2023年5月28日前匯總提交至市人社局,同時提交申報情況匯總表和申報公函。
(三)報送要求
1. 紙質材料要求:申報書和附件材料應合并裝訂,申報公函、申報情況匯總表另附。申報材料一式五份,裝入獨立文件袋,在文件袋封面用A4紙打印張貼標明:申報單位、申報人姓名、專業領域、初審部門等。
2. 電子版材料要求:報送申報書及所有附件電子文檔。每個申報人單獨建立文件夾,文件夾及電子照片均以“申報人姓名+申報單位名稱”的方式命名。
(四)評審公示。市人社局組織開展綜合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確定擬資助名單,進行社會公示后,確定資助名單。
六、其他事項
(一)推薦申報2人以上的,用人單位或高校院所須進行擇優排序推薦。
(二)各用人單位和高校院所應加強對資助項目的審核把關、執行監督和績效管理。撥付資助資金之前,受資助人應與各用人單位和高校院所簽訂支持協議,認真做好項目研發,并于每年12月向單位提交項目執行情況報告。市人社局和市財政局將組織績效回顧。
(三)受資助留學人員因故不能執行項目的,按中止和撤銷資助處理,退回資助經費。如創新項目因市場、科技、產業環境變化,須調整、更換項目的,應當向所屬區(園區)或高校院所人事部門提出申請說明情況,報經市人社局批準后,可以繼續使用資助經費;未被批準的,將剩余經費退回。
(四)各用人單位、高校院所對扶持經費應按項目管理(臺賬管理)與核算,所有開支要落實到項目研發工作上。創新項目未能正常開展并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市人社局將視情追回資助經費且三年內不再接受該單位申報新項目:1. 擅自變更資助項目內容;2. 挪用資助項目經費;3. 用項目資助發放工資、獎金、福利的。
聯 系 人:市人社局人力資源開發和流動管理處 陳雨柔
聯系電話:025-68788219
電子郵箱:njrckfc@163.com
附件:
1. 南京市2023年度留學人員科技創新項目擇優資助申請表
2. 南京市2023年度留學人員科技創新項目擇優資助申請匯總表
點擊下載:市人社局 市財政局關于開展南京市2023年度留學人員科技創新項目擇優資助申報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京市財政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