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高層次人才,優化海安市醫療衛生機構人才隊伍結構,適應醫院學科發展需要,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經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5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碩士研究生出生時間在1984年11月至2001年11月期間,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者年齡可放寬至1979年11月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