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5年公開招聘新教師筆試工作已經結束,現將筆試成績及資格復審相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筆試成績公布
具體成績見附件,請各位考生憑準考證號進行查詢。
二、資格復審相關事項
(一)擬入圍資格復審人選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在3:1范圍內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1.資格復審時間:
2025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資格復審地點:
東海縣教育考試服務大廳(東海縣教育局樓后,江蘇省連云港市東海縣牛山街道晶都大道東路3號)。
(三)資格復審材料
1.報名系統里打印的《報名信息表》。
2.身份證。
3.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5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4.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的可暫緩提供,但需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普通話合格證及其他證明材料。應聘崗位代碼117、118崗位的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聘用之日起3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5.在職人員中,有編制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時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臨時聘用人員需提供用人單位蓋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上述證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資格復審無異議者,證件原件當場退還考生。
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考生本人到現場復審確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代為復審。受委托人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委托書及委托人的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復印件。
(四)注意事項
1.請未進入資格復審且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通知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資格。
聯系電話:0518878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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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縣教育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