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泗洪縣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充實基礎教育人才隊伍,優化中小學隊伍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學校專技人員200名(正式事業編制)?,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信息詳見《崗位簡介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含2022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
三、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除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外,其他人員須在報名開始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相關政策規定,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江蘇省202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相關內容執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非2022年應屆畢業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21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或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洪政辦發〔2015〕97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縣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0618023);
(9)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0)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11)泗洪縣內學校現有在編教師;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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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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