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揚州市江都區公安局2020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的要求,現制定揚州市江都區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面試實施辦法。
一、面試內容及形式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采用百分制,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若得分為非整數,四舍五入后保留兩位小數。
面試結束后,根據入圍考生面試成績,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政審人員。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2020年2月2日(周日)上午7:30。
面試地點:揚州市江都區職業教育集團(揚州市江都區新都南路1號,江都區公安局北側)。
請考生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于2020年1月23日(上午9:00-下午17:00),到揚州市江都區公安局南門門衛室(揚州市江都區緯三路616號)領取面試通知書。
三、紀律監督
面試工作始終嚴格紀律、規范實施,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揚州市江都區紀委派駐揚州市江都區公安局紀檢監察組0514-86862374。
四、其他
揚州市江都區公安局將通過江都區公安局網站及時發布相關信息,請考生隨時關注。其他事宜根據《簡章》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14-86060056。
五、本實施辦法由揚州市江都區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件: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揚州市江都區公安局
揚州市江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