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3年秋季南通海安市部分衛生健康事業單位招聘36人。更多招考資訊,筆試資料,輔導課程,時政資料,歡迎關注江蘇今日招聘網教育獲取。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充實醫療衛生單位人才隊伍,優化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海安市部分衛生健康事業單位2023年秋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6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崗位、對象、人數、專業、學歷及要求等具體信息,詳見《海安市部分衛生健康事業單位2023年秋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公告。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1987年10月至2005年9月期間出生。應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的人員,以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可放寬至1982年9月以后出生。
(五)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1.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4號)第16條規定,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
上述以“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非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郵箱報名時須在報名表“備注和其他信息”欄目中主動說明相關信息,否則審核不予通過。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其中“專業”條件參照《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和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應聘人員須具有相應學歷證書。“技能條件”指崗位要求具備的專業技術資格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報考實行執業準入資格制度崗位的應聘人員,如符合本公告有關規定暫未取得相應執業或技術資格的,須在辦理聘用后連續2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或技術資格。
3.資格條件中所要求取得的資格證書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
4.資格條件中有大學英語四級要求的,需提供相應的合格證書,只有四級考試成績通知單的,相應的成績原則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語言為英語的國家取得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應聘有英語四級要求的崗位時,可以不提供英語四級的合格證書或成績通知單。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不得報考情形: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年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4.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4月11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5.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及考試安排
招聘工作由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實施,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和監督。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郵箱提交電子報名材料,不接受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3年10月12日9:00~10月20日17:00。
報名時間開始前或截止后不受理任何報名材料,截止時間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未收到郵件的視為未提交報名材料。
3.報名郵箱:88813710@163.com,郵件主題備注名為:2023秋招+招聘單位+崗位代碼+姓名。
4.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5.報名材料:應聘人員按照崗位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海安市部分衛生健康事業單位2023年秋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有關信息,打印,手寫簽名后掃描為PDF文檔,文件名備注為:2023秋招+招聘單位+崗位代碼+姓名,作為附件上傳。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10月12日9:00~10月21日17:00。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意見由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通過郵箱反饋給應聘人員,應聘人員須及時查收。應聘人員在整個招聘過程中應保持聯系方式暢通,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工作時間及時向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13-81812820。應聘人員因未及時查看資格初審意見或對資格初審意見未陳述申辯者,視為知悉并認可資格初審意見。
2.陳述申辯時間:2023年10月12日9:00~10月22日17:00。
3.對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3年10月12日9:00~10月23日11:00。
(三)現場資格復審
1.參加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
2.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10月24日(9∶00~11∶30,14∶00~16∶30)。
3.資格復審地點:海安市公共衛生中心東附樓四樓會議室(海安市黃海大道西3號)。
4.所需紙質資料:
(1)《海安市部分衛生健康事業單位2023年秋季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2)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招聘活動全程使用,與考場等現場使用的居民身份證一致)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2023年畢業生提供);2021年、2022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并未繳納社會保險的高校畢業生以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除學歷(學位)證書外,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和《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