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擬委托常州人才服務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員1名(編外人員)。具體招聘要求如下:
一、崗位條件
1.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7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專業要求中文文秘類、工商管理類、管理學類;
3.能熟練使用計算機及常見網絡設備,熟練運用各類辦公軟件,熟悉新媒體運營,能熟練使用各類運營工具;
4.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敬業、有責任感,吃苦耐勞,身體健康,心理素質良好,具備較好的溝通、協調和組織能力、良好的團隊合作意識;
5.具有兩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二、崗位職責
1.負責采寫和發布宣傳稿件;
2.負責官微和其他新媒體賬號的日常運營和維護;
3.負責營銷活動策劃和執行;
4.負責各類活動資料的收集、匯總和上報;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招聘方式
本次報名采用面向社會、網上報名的方式。
1.報名時間:2023年9月11日至2023年9月18日
2.報名材料: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保存為word文檔,文件名設置為“姓名+報名表”;近期免冠2寸工作照、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戶口簿、相關的等級證書掃描或拍照打包(文件名以相對應的材料命名)發送至1120015000@qq.com郵箱(主題備注:姓名)。
招聘單位對照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定,經審定合格者參加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五、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錄用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如出現考生體檢、或考生自動放棄錄取資格的,則在招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費用自理。
六、聘用及待遇
1.錄用人員首次簽訂2年期的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內不能勝任工作的,不予錄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錄用,委托常州人才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情況確定是否續簽。被錄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
2、錄用人員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并交納住房公積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