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試費用
報名資格審核通過者繳納100元/人、進入面試者繳納面試費100元/人(蘇價費函〔2007〕146號)。以下人員可減免所有考試費(報名時提供原件及1份復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報考人員(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當地民政部門出具證明材料)。
(三)領取準考證
經資格審核取得報名資格的人員,于2018年3月30日(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憑考生本人身份證和報名費收據到原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四)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應聘資格。
2、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一經確認,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審核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居民身份證遺失的考生參加考試,必須持有在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戶口所在地(或考點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帶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蓋公章的身份證明,否則一律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兩個環節。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一)筆試
筆試日期為2018年3月31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和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證件不齊者,禁止參加筆試。
筆試內容為綜合能力素質,滿分為100分,設合格分數線為50分。筆試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二)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同分跟進),按崗位招聘人數1:3(其中01崗位為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人數未達到比例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考生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請在面試范圍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遞補。
面試的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領取面試準考證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逾期未領取面試準考證者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滿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體檢程序。
(三)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其他說明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需求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各崗位考試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為先。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時,另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的為先。
(責任編輯:李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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