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1名,派遣到海安市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管理中心單位從事汽車駕駛工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特殊技術崗位:駕駛員1人。
二、資格條件
1.基本素質要求: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2年11月至2005年11月);持有A1駕駛證,駕齡10年及以上且無重大交通責任事故的放寬至45周歲(1977年11月以后出生)。
3.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
4.技能要求: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A1駕駛證,且具有5年及以上駕齡。駕駛技能熟練,未發生過重大交通事故,無不良交通違法記錄。
5.身體要求: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因公務用車管理中心工作的特殊性,需要經常出差、值班、晚上出車保障,該崗位適宜男性。
7.其他要求:
(1)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政策規定不符合應聘到有關崗位的人員。
(2)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三、工資待遇
基本工資報酬:特殊技術崗位3525元/月,按《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規范政府購買服務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通知》(海政辦發﹝2018﹞211號)和《關于調整我市政府購買服務被派遣勞動者基本工資標準的通知》(海人社﹝2021﹞28號)文件執行。
四、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1.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駕駛證、“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社保繳費證明等相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
2.報名時間: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報名地點:海安市長江中路106號229室(行政中心2樓)。
4.單位聯系人:孫愛君;聯系電話:13951309111。
(二)資格審核
1.海安市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管理中心負責資格初審、復審。
2.報名時收取筆試費100元。
3.資格公示:取得考試資格人員名單于2023年11月28日在政府門戶網站下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欄公示,請密切關注網站信息。
4.準考證領取:另行通知。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5.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
2.應聘人員須一次性提交報名資料,后期不接受補交。
五、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試、體檢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考試
1.考試形式
適崗評價:通過現場資格確認人員全部參加,主要考察應聘者形象氣質、學識水平、綜合素質、與崗位的適配度等,總分100分。
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技能測試合格線為60分。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駕駛素養和駕駛技能,對應聘者的安全法規意識、駕駛技能等作出評價。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2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取消崗位招考計劃。
2.成績計算(所有成績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
綜合成績=適崗評價成績×30%+技能測試成績×70%+加分(退役軍人)
凡退役軍人參加報名考試的,按照《關于退役軍人參加政府購買服務考試加分的實施意見》(海人社﹝2020﹞156號)文件執行。
3.成績公告:考試成績及取得相應資格人員名單在政府門戶網站下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欄公示。
(二)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以技能測試得分高者優先。由人社部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執行。
(三)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用工單位組織實施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后,考察組應如實寫出書面考察意見。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要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四)公示、聘用審批
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證不屬實的人員確定為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施勞務派遣;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出現缺位時,在本次招聘同崗位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對象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時,以技能測試得分高者優先(合格分數線內),擬聘用人員在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用工備案后放棄的不再遞補。
錄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錄用人員應服從用工單位崗位安排調劑。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
六、紀律與監督
報考者須如實提供有關證件,真實、準確、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弄虛作假者,查實后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接受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徇私舞弊。如有違紀違規行為,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舉報電話:0513—81868266。
咨詢電話:0513—88921662。
七、本簡章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安市市級機關公務用車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1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