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宿遷市泗陽縣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已于2023年5月26日發布,本次宿遷泗陽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08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22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的,或2022年、2021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員名單》、實施全市社會失信聯合懲戒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宿建發〔2017〕193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縣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5217786);
9.2023年12月16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10.2020年3月13日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實施后,根據其規定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截至2023年12月16日,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未滿3年的在編人員;
11.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
2023年宿遷市泗陽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23年6月12日09:00-6月16日12:00 筆試時間: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考試科目:《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 復習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