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數和崗位
本次共計劃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20名,具體招考崗位、人數及相關要求如下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興化市戶籍或興化登記暫住人口的外來人員;
4.報考者自愿從事公安警務輔助工作,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從工作安排,身體健康,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國家和省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興化市公安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的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審核、筆試、技能測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選崗、公示與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平安興化”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布招聘、錄用等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核
1.本次報名采取本人現場報名方式,報考者請于2024年4月12日至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辦理報名手續。
2.報考者須攜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及報考條件中要求的相關資格證件。報名所需的證件及資料均須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3.現場填寫《興化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務必做到準確、完整。大專及以上學歷須進行網上學歷驗證,考生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將查詢結果頁面打印后交驗。
4.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如發現多崗位報名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凡弄虛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三)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考試形式,筆試卷面滿分為100分。
筆試內容:《綜合知識和能力》。
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四)體能測試(技能測試)
1.體能測試滿分為100分。體能測試項目為:10米*4往返跑(50分)、立定跳遠(50分)。體能測試成績評分標準參照《體能測試標準》(附件)執行。
2.駕駛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
1.筆試測試、體測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處理。
2.按筆試成績的50%和體能成績的50%計算合成成績,合格線為50分,低于合格線的不予錄用。
3.警務保障科、交警事故中隊勤務崗位按體能測試成績70%和駕駛技能測試成績的30%合成成績,合格線為50分,低于合格線的不予錄用。
4.在合成成績的基礎上,退役軍人加2分、中共黨員加2分(須提供退伍證、黨員證明材料)。
(六)體檢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體能測試成績確定,體能測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警務保障科、交警事故中隊勤務崗位根據技能測試成績確定,技能測試成績仍相同的,根據技能測試完成時間確定。體檢標準參照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方可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興化市公安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
(八)選崗
《崗位表》中城區所、看守所、拘留所、交警城區中隊由興化市公安局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組織選崗。選崗須本人憑有效身份證,按總成績排名現場依次選崗,每人限選一個崗位,崗位一經選定,不得變更。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選崗的,視為放棄選崗及聘用資格。
(九)聘用
符合聘用條件人員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者,聘用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四、人員管理及待遇
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相關事宜,按照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的相關規定執行。聘用人員的薪酬待遇參照公安局同崗位原有警務輔助人員標準。
五、本公告由興化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3-83377942(興化市公安局)
監督電話:0523-83377080(興化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