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新安街道現向社會公開招聘城管工作人員20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面向社會,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要求
熱愛城市管理工作,樂于奉獻,吃苦耐勞,遵紀守法,勤奮工作。同時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城市管理工作;
2、具有新沂市常住戶口,身高170以上,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84年12月—2001年12月期間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退伍軍人(高中以上)優先;
4、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5、沒有違法犯罪記錄;
6、沒有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采取現場報名,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
1、時間: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24日;
2、地點:新安街道城管分局辦公室(新沂市新北路195號新北村院內);
3、報名手續:報名時,報考者應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歷證等有效證件,并提供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4、聯系電話:88989930、88989921;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真實、準確信息。提供虛假信息報名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方式,主要考察應聘對象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責任感與進取心、應變能力、儀表氣質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1:1的比例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五、公示、聘用
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按有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
六、用工待遇及管理
工資及相關待遇: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新安街道城市管理分局內聘協管人員工資待遇增長機制》核發,聘用后繳納五險。試用期一個月,在試用期內提出辭職或因不適應城管工作而被辭退的,按實際上班天數發放基本工資。
七、其他
本次招聘由新安街道辦城管分局負責組織實施。公告未盡事宜由新安街道城管分局負責解釋。
請各位考生保持聯絡方式通暢,因無法與考生聯系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