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簡介


招聘崗位

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可放寬至40周歲;部分崗位對年齡有明確要求的,從其要求,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備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招聘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4年公開招聘第一批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附件1)。按大類確定專業的崗位,請參照《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進行查核。
(八)資格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九)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發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④2024年6月30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⑤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招聘流程
(一)報名時間:報名起止時間、考試時間和地點等事項由各招聘單位負責通知,并提前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告。
(二)報名方式:應聘者發送電子郵件報名。填寫《鎮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同時將報名所需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書、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所修課程目錄以及其他招聘崗位所需要的證書、證明等材料的原件進行掃描或拍照。2024年國內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掃描件,2024年國(境)外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入學通知和所學課程目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等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還須提供未簽訂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并簽署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承諾書(附件3)掃描件。郵件主題請寫成“姓名+聯系方式+應聘崗位”的格式,一起發送至招聘單位報名郵箱,并與招聘單位聯系進行電話確認,務必保持聯系暢通;招聘單位報名郵箱和報名咨詢電話詳見附表。
(三)報名資格審查:應聘者須認真閱讀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并如實填寫登記表的各項信息,招聘單位按要求進行資格初審。是否通過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電話或郵件通知。考試前,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報名所需的所有證書、證明等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如發現不符合應聘崗位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聯系方式
應聘者須如實提供本人真實情況,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監督電話:0511-88911163(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人事處),0511-85340800(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