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領導
為確保貞豐縣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順利開展,成立貞豐縣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社會局(以下簡稱“縣招聘辦”),本次招聘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自然撤銷。
本次資格復審工作在貞豐縣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具體由“縣招聘辦”負責統籌,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具體負責。
二、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招聘簡章》規定,在達到筆試環節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根據筆試環節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3比例(含1:3)確定資格復審對象,同一崗位最后一名考生筆試環節成績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單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該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數未達到1:3比例的,按實際取得有效筆試環節成績(達到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詳見附件1。
經現場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以及在規定時間內因電話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原因無法聯系其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該崗位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復審(達到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
三、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1.報考崗位代碼為22324440101-22324441202的考生,資格復審地點為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貞豐縣政務服務中心3樓A區),聯系電話0859-6617160。
2.報考崗位代碼為22324441301-22324441339的考生,資格復審地點為貞豐縣教育局會議室(貞豐縣永豐街道金融公園金瑞樓17樓),聯系電話0859—6612781。
3.報考崗位代碼為22324441401-22324441407的考生,資格復審地點為貞豐縣衛生健康局301會議室(貞豐縣政務服務中心3樓C區)。聯系電話0859-6610190。
(三)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
2025年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四)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地點
1.報考崗位代碼為22324440101-22324441202的考生,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地點為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貞豐縣政務服務中心3樓A區),聯系電話0859-6617160。
2.報考崗位代碼為22324441301-22324441339的考生,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地點為貞豐縣教育局會議室(貞豐縣永豐街道金融公園金瑞樓17樓),聯系電話0859—6612781。
3.報考崗位代碼為22324441401-22324441407的考生,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地點為貞豐縣衛生健康局301會議室(貞豐縣政務服務中心3樓C區)。聯系電話0859-6610190。
四、資格復審所需資料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rsks.com.cn)”打印的《貴州省2025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報名信息表》1份。
(二)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其他資格條件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國(境)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5年高校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或學校證明參加復審。
畢業證書專業為一級學科,實際研究方向為崗位所需二級學科、高校自設專業以及國(境)外相近專業需提供學校出具的所學課程證明。
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可憑有效期內的《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相應學科《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和具有認定教師資格規定的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參加復審。已認定通過未獲得證書的,可持《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等相關證明復審,但須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四)與《報名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證件照片3張。
(五)報名時為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的須提供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國有企業正式人員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名時無工作單位,資格復審時已成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人員的,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不提供證明或以無業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參照附件2提供材料)。
(六)報考定向招聘等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崗位的,提供服務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服務項目、服務單位、起止時間、服務年限、服務期間歷年考核情況等情況);
2.定向招聘村干部崗位的,提供任職文件和縣級組織部門或縣委社會工作部出具的關于任職情況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任職單位、所任職務、是否任滿3年等情況)。招聘崗位要求農村社區的,需要縣級民政部門或縣委社會工作部出具證明材料時注明;
3.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崗位的,提供應征入伍通知、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或縣級人武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證明材料需載明入伍時間、入伍地點、服役部隊、退役時間等內容);
4.定向貞豐縣戶籍或貞豐縣生源崗位的,提供《居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
(七)放寬年齡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人員須提供學歷學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具有崗位對應的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人員須提供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八)貞豐縣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3)原件1份。
(九)招聘單位根據復審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若考生本人需委托他人辦理現場資格復審的,須同時提供考生本人簽名加蓋手印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五、有關要求
(一)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該崗位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復審(達到筆試環節最低合格分數線)。涉及遞補復審的招聘單位將于2025年5月21日下午17:30前聯系遞補人員參加復審,在此期間內無法聯系到遞補復審人員或遞補人員未在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復審,“縣招聘辦”不再發布遞補人員復審的相關信息、公告。
(二)考生須密切關注資格復審公告,如因未閱讀公告或因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停機、更改電話號碼、未接聽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三)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提前準備好資格復審所需資料,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資格復審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自愿放棄的,應向招聘單位提交書面材料。
(四)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復審結束后,考生放棄后續環節資格的,不再進行遞補。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該崗位取消。
(五)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始終,在招聘任何環節如查實考生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若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各招聘單位應主動聯系資格復審對象,按照本公告的規定參加現場資格復審;對放棄復審的考生,應要求考生提供放棄資格復審的書面材料;對因考生因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停機、更改電話號碼、未接聽等導致無法聯系的,應作好記錄,以便備查。
(七)各招聘單位須嚴格按照《招聘簡章》相關規定進行審核,如因招聘單位審核不嚴導致不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的,取消該考生后續環節資格,并追究審核單位相關人員責任。
六、其他事宜
(一)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考生提供虛假報考相關材料的,或刻意隱瞞不符合報考條件相關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于2025年8月31日前全部審批、聘用、備案結束。應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檔案等證件材料,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資格認證材料,并提供給“縣招聘辦”進行審核驗證,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報經州人力資源社會局同意,時間可放寬到2025年12月31日。
(三)本次招聘的面試、體檢、考察、擬聘用等方面的公示、公告等相關事宜將在貞豐縣人民政府網人事信息專欄(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另行公告,不再另行電話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時查看而影響進入下一環節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咨詢電話:0859-6617160(貞豐縣人力資源發展中心)
監督電話:0859-6610416(貞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咨詢時間: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附件:1.貞豐縣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2.同意報考證明
3.貞豐縣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報考承諾書
貞豐縣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5年5月12日
附件1:貞豐縣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附件3:貞豐縣202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報考承諾書.docx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