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計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工作人員8名,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就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
本次招聘編外聘用工作人員8名,其中:
1.林權登記專技人員崗位2名,需經常性外出踏勘現場,要求男性;
2.測繪地理信息專技人員崗位1名,男女不限;
3.行政管理工作崗位1名,男女不限;
4.綜合管理類協管員(一)崗位2名,限女性;綜合管理類協管員(二)崗位2名,限男性。
如相關崗位確定的面試人選少于招聘人數,或確定的考察人選、體檢對象、聘用人選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則林權登記專技人員崗位的空缺名額轉為綜合管理類協管員(一)崗位招聘,測繪地理信息專技人員崗位及行政管理工作崗位的空缺名額轉為綜合管理類協管員(二)崗位招聘。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人員需符合以下招聘條件和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道德素質和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
2.學歷及專業要求:
(1)林權登記專技人員崗位:具有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要求為:測繪類各專業;地理科學類中:地理信息科學、地理信息系統、自然資源學、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專業;森林資源類中:林學、林業技術、現代林業技術專業。
(2)測繪地理信息專技人員崗位:具有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要求為:測繪類、地理科學類各專業;農業經濟管理類中的林業信息工程與管理專業;森林資源類中:林學、林業技術、現代林業技術專業;土建類中:土木工程、城鄉規劃(學)、建筑與土木工程、建筑與土木工程領域、建筑工程、城市規劃、城鎮建設、人文地理與城鄉規劃、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城鎮規劃、土木建筑工程。
(3)行政管理工作崗位:具有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要求為:公共管理類中的行政管理(學)、土地資源管理、國土資源管理、電子政務、行政管理學、行政管理與電子政務。
(4)綜合管理類協管員(一)、(二)崗位: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專業認定按照《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9年)。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證為準)。
4.招考范圍為龍巖市,即報考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報考時常住戶口(含持有的《居住證》,下同)在龍巖市轄區內,或者龍巖市轄區內的生源畢業生(即考入取得第一個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的院校前,戶籍在龍巖市轄區內的全日制普通教育畢業生)。
5.身體健康,符合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現役軍人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學生。
3.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不得招聘到國有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員(如:違反綜治等政策法規的人員、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等)。
4.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1.報名安排:
(1)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正常上班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上杭縣自然資源局四樓東邊綜合股(上杭縣北環路中段171號),聯系人:江女士,聯系電話:0597-3132801;或者上杭縣原林業局辦公大樓503室,聯系人:傅女士,聯系電話:0597-3885922。
(3)報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常住戶口或籍貫、生源地的證明材料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經現場資格初審合格的,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委托他人提交報名材料的,須提供報考人員本人出具的書面委托函),并提交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證件照片3張(1張貼《報名登記表》,2張用于制作準考證)。收取的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二)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報名登記表》填報的報考信息和提交的相關報考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2.報名結束后,縣自然資源局將嚴格按照報考條件要求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方可參加考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條件以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3.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招聘考試辦法
本次招聘采用考試(包括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的辦法擇優聘用。
(一)考試
招聘考試委托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
1.筆試(滿分按100分計)
(1)筆試科目為《寫作》,題型為主觀題,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2)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考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等以核發的《筆試準考證》為準。
2.面試(滿分按100分計)
(1)面試人選確定。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職位招聘人數3倍確定面試人選,相關職位進入面試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數者,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參加筆試人數不足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則參加筆試人員全部確定為面試人選。如有面試人選放棄,空缺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遞補面試人選。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等以核發的《面試通知書》為準。
(2)面試內容。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查參加考試人員的理論政策水平、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
力、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和能力。
(3)面試要求。參加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等原件。
(4)參加面試人數超過招聘人數的職位,面試合格線設定為60分;參加面試人數未超過招聘人數的職位,面試合格線設定為70分;未達面試合格線的人員,不可確定為體檢、考核對象。
3.有關事項
(1)如有報考人員不按考試規定的要求參加筆試、面試的,視作自愿放棄招考資格;如有報考人員在考試時違反筆試、面試考場規則等,情節嚴重的,取消招聘資格。
(2)本次招聘考試的總成績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二)考察
1.考察人選確定。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各崗位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如最后1名考試總成績有同分數者,以筆試成績高分者為先;如筆試成績又相同,則按照學歷高、年齡小的順序依次確定。
2.考察由上杭縣自然資源局按有關規定及招聘條件要求進行,確認考察對象在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規定的招聘條件。
3.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該職位按相應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考察對象人選。
(三)體檢
1.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體檢對象,由上杭縣自然資源局按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的相關標準和要求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2.不按要求參加體檢的或自愿放棄體檢者,視為自愿放棄本次招聘資格。
3.體檢不合格者或因個人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即以招聘單位正式通知體檢時限為準)完成相關體檢項目導致體檢醫院不能作出體檢結果的,不予聘用。
4.在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相應職位按考試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人選。
(四)公示
1.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的結果,由上杭縣自然資源局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公示7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選。
五、聘用與薪酬待遇
(一)聘用辦法
1.受聘人員由勞務派遣公司與其簽訂聘用合同派遣至上杭縣自然資源局工作,聘用合同期為2年,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期滿,經縣自然資源局考核合格,雙方同意,可以辦理續聘。聘用人員原則上1年內不得提出離職申請。
2.聘用人員已和有關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且在合同期限內的,辦理聘用手續前應自行解除原合同,如有隱瞞,后果自負。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薪酬待遇(含績效、五險一金等)按上杭縣自然資源局已聘用編制外同類人員的相關標準執行。
六、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等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合同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相應職位按上述辦法進行遞補。
(二)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在本次招聘期間必須保持暢通,無法聯系造成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三)本次招聘最終解釋權歸上杭縣自然資源局。
上杭縣自然資源局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