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擁護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無不良嗜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團結同志、作風正派,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四)自愿從事法院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五)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及工作能力。
(六)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法律類專業)以上學歷或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七)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有3年以上法律工作經歷可放寬至37周歲(1984年1月1日后出生)。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至2021年8月31日的累計工作經歷。
(八)有較強的語言表述能力和文字綜合能力,能夠勝任崗位要求,具備相應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有過犯罪記錄、刑事處罰執行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直系親屬受過刑事處罰、受到刑事處罰正在服刑、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招聘崗位、對象、人數、專業、學歷及要求
詳見《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公開招錄聘用制法官助理崗位簡介表》(附件1)。
報名
1.報名方式:考慮防疫需要,采用網上郵遞報名資料方式郵箱:hmfyzzb@126.com。
2.報名時間:9月3日至9月10日止。
3.應聘者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①如實填寫《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公開招錄聘用制法官助理報名表》(附件2),附上本人近期二寸免冠電子彩照1張;②個人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由報名人員自行從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③《疫情防控考生情況登記表》《考生健康申報及承諾書》(附件3);④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以上材料報名時需要提供原件的pdf掃描件。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即視為報名成功。報名成功人數與崗位招聘數達到2:1方可開考。未到達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報名崗位。報名成功人員根據用人單位通知提供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招錄考試。
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體檢費個人自理。
4.資格審查。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在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網站(fy.haimen.gov.cn,下同)公告。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復審人員,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組織實施。
(一)筆試
1.筆試對象:通過資格復審并領取證考證的人員。
2.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基礎的政治理論水平、政治思想素質、法學知識水平等,不指定參考用書,考試采用閉卷方式,百分制計算,筆試合格分數為60分。
(二)面試
1.面試對象: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3的招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在綜合能力素質、個性特征、專業能力等方面對應聘職位的適應程度和崗位匹配能力,參加面試人員在職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適崗評價
適崗評價通過應聘者提交的報名材料,從應聘者的學習經歷、工作經歷、獎懲情況、工作成果和專業能力等方面,對崗位的勝任度及匹配度等進行綜合評價。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最終成績按照筆試、面試和適崗評價分別占總分的40%、30%、30%比例計分確定,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同分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若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進行加試,取加試分數高者,下同)。
體檢由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側重于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組織實施。
公示
根據考試、適崗面談、體檢及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海門法院網站及公眾號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聘用
公示期屆滿,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公示結果無異議的,辦理錄用手續。擬錄用人員原簽訂勞動合同的,由本人按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的,概由本人負責處理。
在體檢、考察、擬錄用公示等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遞補:
(1)自動放棄的;
(2)不符合報考條件的;
(3)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5)其他導致招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薪酬待遇及用工方式
1.聘用制法官助理經錄用后,試用期內,月工資約5500元(含“五險一金”個人負擔部分)。經考核合格轉正后,月工資約為6600元(含“五險一金”個人負擔部分)。根據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結果,年收入約10萬元(含“五險一金”個人負擔部分)。
2.用工方式:所錄用人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聘用至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工作,最低服務期限為三年,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招聘程序,嚴肅考風考紀,招聘工作全過程接受社會監督。
其他事宜
1、應聘人員報名時應通過江蘇政務服務app實名申領“蘇康碼”,通過微信小程序國務院客戶端實名申領“防疫行程卡”,報名時需要上傳當天本人的“蘇康碼”和“防疫行程卡”。報名后持續關注“蘇康碼”和“防疫行程卡”狀態并保持通訊暢通,“蘇康碼”和“防疫行程卡”如轉為“紅碼”或“黃碼”的應聘人員應立即向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報告。
2、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考試前14天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國(境)外旅居史以及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還應提供本人72小時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填寫《疫情防控登記表》《考生健康申報及承諾書》(詳見附件3)。
4、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各環節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
5、應聘人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3-80781170(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政治部)
本公告解釋權歸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
監督電話:0513-80781132。
相關附件下載:0026vr
附件: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公開招錄聘用制法官助理崗位簡介表.doc
原標題:2021年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公開招錄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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