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泰興市教育局發布的《泰興市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相關程序,各招聘崗位的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已確定(詳見附件)。現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及時間、地點安排
1.資格復審對象: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
2.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2025年5月21日(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泰興市教育局三樓會議室。
二、資格復審須提供的證件材料
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相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崗位代碼為13、14、15的崗位除外)。其中,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能夠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5年8月31日。
(2)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
(3)非2025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符合放寬年齡條件的,符合面向泰州籍退役軍人崗位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相應佐證材料。
(5)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現場向泰興市教育局陳述申辯。
三、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報名填寫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
2.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須在指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3.本人現場參加資格復審。如本人有特殊情況,不能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出具書面委托函委托他人代審。受委托人按要求提供委托考生相關資格復審材料原件、復印件的同時,須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通過面試資格復審的,按招聘公告規定繳納面試費100元/人,并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
5.請考生隨時關注信息發布指定網站發布的信息,并確保通訊工具暢通。
四、面試時間及具體事項
詳見面試通知書。
附件:泰興市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泰興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