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第四人民醫院建院于1988年,前身為1964年成立的連云港市結核病防治院,坐落于連云港市海州區解放東路316號,是集醫療、教學和科研于一體的三級乙等傳染病醫院和二級甲等精神病醫院,是南京醫科大學康達學院附屬醫院、徐州醫科大學教學醫院、連云港市新冠肺炎第一順位收治醫院、連云港市傳染病緊急醫學救援基地、連云港市精神衛生防治技術管理機構、連云港市心理學會理事長單位、連云港市精神心理衛生醫療集團理事長單位。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充實我院人員隊伍,優化人員結構,結合工作實際需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1人,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招聘內容
01
招聘崗位、職數
本次共計招聘1人,具體見《連云港市第四人民醫院2025年第二批合同制工作人員公開招聘信息需求表》(附件1)。
02
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能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五)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即1979年3月5日至2007年3月13日之間出生)。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表》中寫明的為準,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七)具備《需求表》中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設置并審核。有專業方向要求的崗位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八)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須取得相應學位。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九)資格條件中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5日,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十)本次公開招聘的全部崗位均沒有戶籍限制。
(十一)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2.曾被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不適合從事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03
人員待遇
錄用人員納入醫院合同制管理,具體人員類別詳見《需求表》。
04
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3日(周六、周日、節假日休息)
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連云港市第四人民醫院組織人事科(解放東路316號2號樓4樓)
聯系人:馬老師
聯系電話:0518—85770868。
3.考試時間和地點:待定,以收到醫院電話或信息通知為準。
4.報名所需證件(相關證件均需要復印件):
①《連云港市第四人民醫院招聘合同制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
②個人簡歷(注明所學專業方向);
③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掃描在一頁);
④各階段畢業證、學位證;
⑤從業資格證、執業證;
⑥各類獲獎證書;
⑦有工作經歷的,須提供相關證明。
5.報名費:50元/人次(掃微信或支付寶二維碼支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免收報名費用。
6.報名符合條件人員,即報名成功。所有報名成功考生,及時關注連云港市第四人民醫院官網(https://www.lygdsyy.com.cn/),查詢考試通知公告。
7.如符合報名條件的人數不足1:3開考比例要求,原則上應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對部分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急需崗位,根據我院需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8.考試程序:
筆試考試主要以招聘崗位報考專業相關知識為主;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及應變能力。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
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筆試合格成績≥50分)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本次招聘崗位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數,總成績若出現并列,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入圍考生需總成績≥60分,方可進入體檢。
9.根據招聘職數,按照從高到低的分數通知體檢,體檢合格者將錄取,簽訂聘用合同書。
05
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或涂改證件、證明,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試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應聘人員在報名和考試期間務必要保持通訊暢通,以便于招聘單位聯系。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3.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方案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4.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不保留聘用資格。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方案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編造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06
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07
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院紀檢辦公室監督電話:0518-85770716/85772281。
08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第四人民醫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