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教師招聘備考學習2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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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崇川區教師招聘安排
報名時間:2023年5月24日9:00~5月26日16:00
筆試時間:2023年6月11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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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滿足教育發展需求,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文件精神,南通市崇川區教育系統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12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含優秀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南通市崇川區教育系統2023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含優秀人才)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可在崇川區人民政府——招考錄用欄目(http://www.chongchuan.gov.cn)、崇川教育信息網(http://www.ntccjy.com)查詢。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良好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綜合素質和報考學科相應的專業技能。報考教師崗位須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的,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并于2023年8月底前提供通過認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
4.1987年5月至2005年4月期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可放寬到1982年5月以后出生。
5.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1)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2)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8月31日。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身份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上述以“2023年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非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網絡報名時須在報名系統“備注”欄目中主動說明相關信息,否則審核不通過。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有關規定執行。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2)南通市崇川區教育系統在職在編人員;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5)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3年11月26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6)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7)2023年11月26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接受改報或補充材料,為避免網絡擁堵,請盡早報名。
報名網址:崇川教育信息網(http://www.ntccjy.com)。
1.報名、照片上傳:2023年5月24日9:00~5月2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高度170像素、寬130像素,大小不超過20k。
2.資格初審:2023年5月24日9:00~5月27日16:00。
3.陳述申辯:2023年5月24日~5月28日期間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2023年5月24日9:00~5月28日17:30。
5.繳費確認:2023年5月24日9:00~5月29日16:00。
(二)網上確認
1.由招聘主管部門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初審意見。
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招聘主管部門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13-85797090、0513-85792081。
2.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
3.通過初審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誠信報考。按崗位要求和系統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
2.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后或資格初審通過后,均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審核通過報名人數如未達到相應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崇川區人民政府——招考錄用欄目、崇川教育信息網公告。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3年5月30日13:30~16:30登錄報名網站,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統一辦理退費手續。
4.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報考崗位所填專業需與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的專業完全一致,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取消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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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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