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泰州市金泰海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泰海公司”)下屬公司經營需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特此公告。
一、招聘崗位及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共招聘3人,相關要求詳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力;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報考崗位年齡在23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1978年1月1日到2000年12月31日之間出生)(詳見《崗位表》);
5.具有各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
6.具備各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報考者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具有普通高校學歷、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黨校序列學歷人員,可以報考;由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省)統一招生考試,按規定被軍隊院校錄取并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可以報考;在軍隊服役期間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可以報考;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經國家教育部學歷認定并注冊的(教育部學歷認證網站核驗),可以報考。
2.報考者須于報名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3.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在讀生;
(2)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3)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考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近三年內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7)因涉嫌違法違紀被司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尚未結案的人員;
(8)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與面試、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泰州人才網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2023年11月20日上午8:30—11月22日下午17:00
2.報名方式:采用線上報名方式。在規定期限內將下列報名材料以掃描件形式打包發送報名郵箱,文件名格式“崗位代碼+姓名+報考日期(年月日)”。報名郵箱:1587790097@qq.com。
3.報名注意事項
(1)報名時考生須提交下列相關證件掃描件:
①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②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明);
③招聘崗位要求的證書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其他材料,如因特殊情況報名時不能提供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經承諾后可延遲至考察前提供;
④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如因特殊情況報名時不能提供,經承諾后可延遲至考察前提供。
(2)報名時,報考人員根據自身條件,對照公告及招聘崗位要求,自愿選擇報考崗位,填寫《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考試資格。
(3)報考人員應對提交材料和填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有不真實、不準確,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4)本次招聘開考比例1:3,報名結束后,如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由招聘企業研究確定是否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取消招聘計劃。
(5)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領取《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三)考試
本次招聘分筆試、面試兩部分。
(1)筆試。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備的綜合知識。筆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以閉卷的方式進行。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筆試成績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當場書面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與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總成績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五)考察
根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總成績相同的,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筆試確定。考察工作由金泰海公司組織實施。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相關媒體、網絡平臺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的與招聘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在簽訂合同前由本人負責與原工作單位終止合同或協議。如與原單位涉及勞動糾紛,一概由其本人負責。擬聘人員逾期不報到,視為放棄。
四、待遇及其他
擬聘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薪酬總賬4000元/月,出納、文員3000元/月。試用期滿后月工資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辦法標準發放,文員、出納3800元/月,總賬7400元/月,并按相關規定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發現,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六、本簡章及未盡事宜由金泰海公司負責解釋
(一)咨詢電話:13809012836
(二)監督電話:19952972277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