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滿足市直教育發展需求,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泰州市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37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23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聘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3月19日至2005年3月22日期間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相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2年3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相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7年3月19日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
6.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
(二)招聘對象
1.報考者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具有普通高校學歷、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黨校序列學歷人員,可以報考。
2.報考者須于報名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并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3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非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須在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
3.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4.具備《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生、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如報名時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泰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在編教師、泰州市范圍內其他地區試用期內及首聘期內中小學(含幼兒園)在編教師;
(2)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3)《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3年9月22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5)2023年9月22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統一組織,按照公布招聘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與面試、體檢、公開選崗、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泰州市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泰州教育網(http://jyj.taizhou.gov.cn/)向社會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崗位、體檢標準等內容均在上述網站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報名資料上傳、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名網址:泰州教育網http://jyj.taizhou.gov.cn/。
報名、報名資料、照片上傳,以及修改和補充信息時間:
2023年3月19日09:00 — 3月22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23年3月19日09:00 — 3月22日18:00。
報考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3年3月19日09:00 — 3月23日12:0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3年3月19日09:00 — 3月23日16:00。
繳費確認時間:
2023年3月19日09:00 — 3月24日12:00。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泰州市教育局陳述申辯,聯系電話0523-86999831。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后,報名方為有效。報考人員須使用微信繳納報名費,報名費為100元/人。繳費成功后不退還報名費(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除外)。
2.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負責。報名期間,泰州市教育局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和崗位所需要求,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初審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須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審核單位應及時下載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供面試前資格復審使用。
3.報名注意事項
(1)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報名流程、電子報名材料要求、繳費辦法、聯系電話等)均在報名網站公布,供報考人員查詢。報考人員如有疑問,還可向泰州市教育局電話咨詢。
(2)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按公告和崗位要求以及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以下報名材料(格式為jpg,單張掃描件大小不超過1mb,電子照片另作說明):
①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寬240像素)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50kb以下]。
②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正反面。
③2023年畢業生還須上傳: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學校學工處或教務處公章)。
④非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證明、相應教師資格證、其他證明材料。
⑤其他報考人員還須上傳: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其他證明材料。
(3)泰州市教育局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凡提交材料有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體檢、選崗、聘用等資格。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4)泰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及泰州所轄各市(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在同一時間段、同一報名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報名結束后,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少于該崗位招聘人數3倍的,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被取消崗位的報名成功人員,可重新登錄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名時間為:2023年3月25日9∶00-12∶00。
(6)規定時間內未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報名資料、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7)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減免考試費用。具體辦法為:報名時,先行網上支付;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參加筆試后,憑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到泰州市教育局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退還報名費。
4.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報考人員須在2023年3月29日9:00-4月1日24: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請報考人員妥善保存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均需要用到)。
網址:泰州教育網(http://jyj.taizhou.gov.cn/)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泰州市教育局(0523-86999831)聯系。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3年4月2日9:00-11:00,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準考證上明確的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3.筆試內容為相應崗位學科專業知識以及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政治理論、教育法律法規、教師應知應會常識。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4.筆試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在泰州教育網公布,報考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四)資格復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合格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同分跟進);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成績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請報考人員確保聯系方式正確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泰州市教育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
對面試人選,由泰州市教育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能夠提供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的日期放寬至2023年8月31日。
(2)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
(3)非2023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