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報考人員限報1個崗位。
應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年滿十八周歲公民,戶籍地、居住地在南通地區;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
5、同等條件下,優先招錄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軍人、見義勇為人員。
6、國家、省、市規定的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4、國家、省、市規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錄程序
(一)報名方式及時間:報考人員將以下材料掃描件打包壓縮,郵件主題名及壓縮文件名均以“姓名+報考崗位”命名,報考交通輔助崗位的:發送至ntgajtxg@163.com,報名截止2021年8月13日;報考駕考協管崗位的:發送至ntgacgs@163.com,報考其他崗位的:發送至ntgafjb@163.com,報名截止2021年8月11日。
1、《南通市公安局招錄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報名表》;
2、身份證或戶口簿;
3、2寸電子證件照,要求背景為白底;
4、畢業證書(大專及以上學歷,必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和《畢業證書》電子照;如獲得相應學位的,一并提供《學位證書》電子照);
5、個人征信報告;
6、組織關系證明(中共黨員需提供);
7、退伍證(退役軍人需提供)。
(二)資格審核:未按照要求報名或者提供材料不全的,視為初審不合格,不再另行通知。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由市公安局統一通知。
(三)考試。
1、筆試:內容一般為公共基礎理論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應知應會法律知識等(交通輔助崗位筆試從簡)。
2、專業技能測試:內容一般為與招錄崗位職責任務相關的基本知識和技能。
3、面試:主要考察入職動機、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儀表舉止和情緒穩定性等。面試時需提供新冠疫苗接種記錄及近14天的行程碼、蘇康碼。
(四)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考察:主要考察擬錄用人員的思想品德、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以及家庭背景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六)簽訂合同:被錄用人員與指定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合同約定、崗位職責要求以及南通市公安局相關規章制度進行管理、使用和考核。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將依法解除勞動關系。
工資待遇
被錄用人員年度薪酬待遇按照公安局相關規定執行,依法享受“五險一金”等待遇。
紀律與監督
招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監督,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錄用資格。
招錄工作不設任何代辦機構,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不指定教材,招錄過程中公安機關不收取任何費用。
監督電話:市公安局督察支隊83562093。咨詢電話:市公安局政治部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處:85020317;報考交通輔助崗位:85128938;報考駕考協管崗位:85269000。本公告由南通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南通市公安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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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2021江蘇南通市公安局招錄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7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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