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縣司法局公開招聘人民調解員簡章 根據工作需要,沭陽縣司法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輔助人員3名。招錄工作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采取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二、招聘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 江蘇沭陽籍戶口,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 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受治安、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的人員; (5)有其他不良行為,不宜從事招聘崗位工作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 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 2. 報名時間 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 報名地點 沭陽縣司法局人事教育科 地址:蘇州東路9號綜治中心大樓710室 (聯系電話:0527-80960766) 4. 報名材料 報名表、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2張。 (二)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后進入下一環節。 (三)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的考試(含筆試、面試等所有考試),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的6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筆試、面試成績均實行百分制,按各占50%的比例,累加得出應聘者的考試總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為準,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組織加試。 1. 筆試 采取閉卷形式,不指定復習用書,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相關法律知識。筆試不設開考比例,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 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考察 1.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考察,了解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作風修養、遵紀守法、社會表現等情況。 2.對通過考察環節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所需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3.因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棄等情況出現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個環節只遞補一次。 (五)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沭陽縣人民政府”(www.shuyang.gov.cn)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 錄用人員與沭陽縣司法局下屬單位沭陽縣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服務中心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限1年,試用期1個月,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續簽。不能勝任工作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被錄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照有關規定負責處理。 四、人員待遇 本次聘用人員各項工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五、本簡章由沭陽縣司法局負責解釋。 附件:沭陽縣人民調解委員會專職人民調解員報名表 沭陽縣司法局 2024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