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陽縣城鄉水務發展有限公司為縣屬國有獨資公司,主要負責城鄉供水和服務工作。經縣政府批準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名(國有企業身份),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相關要求等詳見《沭陽縣城鄉水務發展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
二、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報考考生所持學歷證書如為國外大學頒發的,需要同時提供中國教育部留學管理機構的學歷中文認證證明。
5.受過刑事處罰的不在本次招考范圍。
6.現役軍人、在讀有學籍的學生不在本次招考范圍。
7.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8.專業劃分參照《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8年版)。
請廣大考生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對于在報考中弄虛作假、考試作弊、聘用審批后放棄報到的考生,將按規定將考生信息記入考生誠信檔案。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陽縣人社局牽頭,城鄉水務發展有限公司配合,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筆試、報名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公示等步驟實施。
本次招聘工作涉及的程序、方法、時間、地點均會及時發布在花鄉沭陽網站,請廣大考生務必隨時關注花鄉沭陽網站,如因考生未及時關注網站而影響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的,由考生自行負責并承擔后果。
(一)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
⒈報名、資格初審方式
報名時間:2018年7月9日-7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報名地點:沭陽縣人力資源市場(沭城蘇州東路17號縣廣電臺大樓一樓大廳)
咨詢電話:0527-8354002783595162
報名、資格初審、繳費確認等均通過現場進行。應聘人員現場上交從“花鄉沭陽”網站下載并填寫好的《沭陽縣城鄉水務有限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并準備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報名時還需提供畢業證書、“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教育部學信網查詢并打印)”、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予以退還)。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須繳納報名費100元。
⒉報名、資格初審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相關信息,現場審核人員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2)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1:3)的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3)考生完成報名后,應保持《報名登記表》上所填聯系號碼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如改號、停機等)導致影響招聘工作的,責任和后果由考生個人承擔。
⒊領取《筆試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在2018年7月26日至7月27日到縣城鄉水務發展有限公司領取《筆試準考證》(沭陽縣夢溪園南路167號附近)。咨詢電話:0527-83540027
(二)筆試
筆試主要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能力測試。筆試總分為100分。筆試開考比例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職位。
筆試考試時間:2018年7月28日上午9:00—10: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環節中,考生成績不低于該項考試卷面總分50%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各環節的考試成績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計算、合成、公布。
筆試成績公布方式:考生筆試成績將在花鄉沭陽網站上公布,請廣大考生務必及時關注。
(三)資格復審和面試
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進行面試。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面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筆試分值×50%+面試分值×50%),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出現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以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面試成績仍相同的,則需加試確定)。
筆試、面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任何形式輔導班,請考生不要上當受騙。
(四)體檢
體檢工作由縣城鄉水務發展有限公司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缺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體檢人員中的在職人員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否則取消其體檢資格。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公示
公示結束前,考生須提供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考生為在職人員的,須提供原單位出具的無經濟問題證明。
體檢、公示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花鄉沭陽》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
在考核、公示期間出現缺額的,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性遞補。
四、聘用辦法
錄用人員為縣國有企業性質的正式工作人員,由沭陽縣城鄉水務發展有限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期最低限為五年,不能勝任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五、工資待遇
所招聘人員工資標準為本科學歷基本工資2800元,按照企業標準繳納“五險一金”。
六、紀律監督
整個招聘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監督電話:0527-835951620527-83541116
七、本簡章由沭陽縣城鄉水務發展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附:⒈沭陽縣城鄉水務發展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
沭陽縣城鄉水務發展有限公司
2018年7月4日
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