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公告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基層事業單位專項招聘“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工作的通知》(蘇人社函[2023]30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泰州市2023年基層事業單位專項招聘“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以下簡稱“期滿合格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專項招聘計劃招聘18人。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泰州市2023年基層事業單位專項招聘“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本次專項招聘對象為泰州市2023年期滿合格人員(2023年期滿合格人員,是指2021年招募的在泰州市從事“三支一扶”服務且于2023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不含已被招錄(聘)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4.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泰州市2023年基層事業單位專項招聘“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
6.招聘對象須按照原服務類別報考對應的崗位。原服務類別為幫扶鄉村振興的只能報考原服務單位所在市(區)的崗位。原服務類別為支教、支農、水利、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的實行全市統籌,對應報考《泰州市2023年基層事業單位專項招聘“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崗位表》中“支教類基層事業單位”“支農類基層事業單位”“水利類基層事業單位”“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類基層事業單位”。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非我市2023年“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
(2)2021年招募的在泰州市基層從事“三支一扶”服務且于2023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中已被招錄(聘)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人員;
(3)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5)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選崗、考察、體檢、公示、聘用等步驟實施。
(一)發布公告
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rsj.taizhou.gov.cn)發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
2.報名時間: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補報。
3.報名地點:泰州市洪澤湖路66號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樓1301室。
4.報名時,考生須填寫《泰州市2023年基層事業單位專項招聘“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由考生自行下載,一式兩份),并提交2寸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3張(含電子檔jpg格式),同時根據所報考崗位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
(2)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3)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支教類別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須提供教師資格證)。
5.報名注意事項
(1)考生應認真閱讀公告和相關要求,根據自身條件以及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自行選擇報考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多報,否則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步進行。市“三支一扶”辦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全過程對自己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全責。如因所填寫報名信息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考生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崗位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聘用等資格。
(3)本次招聘的所有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無人報名或無符合條件人員報名的崗位,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4)報名成功并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由市“三支一扶”辦發放《筆試準考證》。
(5)本次考試不收取筆試和面試費用,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筆試
筆試由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1.筆試科目名稱為《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日期為2023年12月2日。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等詳見《筆試準考證》。
3.報考人員應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采用百分制計分,合格分數線為50分。筆試成績將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rsj.taizhou.gov.cn)公布。
(四)面試
面試由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
1.面試日期為2023年12月3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考生須知等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人選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同分跟進)確定參加面試人員;不足3倍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面試人選。請報考人員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領取面試通知書,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3.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4.面試結束后,按照折算后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總成績將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rsj.taizhou.gov.cn)公布。
(五)選崗
報考“支教類基層事業單位”“支農類基層事業單位”“水利類基層事業單位”“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類基層事業單位”的考生按招聘崗位類別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選崗人選,并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擇崗位。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選崗。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支教類基層事業單位”崗所確定的選崗人選中,在2021年招募時所提供教師資格證書為小學相關學科的,只能在選崗環節所提供的小學或九年一貫制學校崗位中選崗。
結合招聘單位崗位匹配情況,考生選崗后簽訂《選崗確認書》。《選崗確認書》簽訂后不得更改。選崗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報考幫扶鄉村振興類事業單位崗位的,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員。報考“支教類基層事業單位”“支農類基層事業單位”“水利類基層事業單位”“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類基層事業單位”的,按選崗結果確定考察人員。考察人員名單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rsj.taizhou.gov.cn)公布。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考察主要圍繞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與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進行。
(七)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選崗、考察程序最終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安排體檢。體檢工作由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并另行公告。擬聘用人員應保持聯系方式通暢,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錄用體檢工作按照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文件規定組織實施。
(八)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rsj.taizhou.gov.cn)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的監督。
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考察、體檢、公示等環節因報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動放棄等原因而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者。筆試成績仍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確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后,不再遞補。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由聘用單位按規定到相關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進編手續,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不再約定試用期。
擬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解除。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實施,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
泰州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0523-89896380;
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黨委(紀委):0523-86606810;
本公告由泰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政策咨詢電話:0523-86886131。
附件:1.泰州市基層事業單位專項招聘2023年“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崗位表.docx
2.泰州市2023年基層事業單位專項招聘“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報名表.docx
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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