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改善人才結構,推進集團公司健康發(fā)展,經(jīng)上級部門批準,我集團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專業(yè)技術人員,現(xiàn)將有關招考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人數(shù)
具體詳見《海安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招聘崗位簡介表》。
二、工資待遇
工資報酬:4000-10000/月(按海安市水務集團薪酬管理辦法核算薪酬);按國家規(guī)定繳納五險一金。
三、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基本素質(zhì)要求: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zhì)。
2.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條件,詳見《海安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招聘崗位簡介表》。
3.招聘崗位條件中工作經(jīng)歷要求指截止2019年5月31日前的累計工作經(jīng)歷(按月計算,滿12個月為1年)。
4.身體要求
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現(xiàn)在崗人員未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人員;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的政策規(guī)定不符合應聘到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報名
1.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及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同時攜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張。
2.報名時間:2019年5月13日~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報名地點:海安市水務集團黨政辦公室(人力資源部)四樓406(海安市長江中路146號);
4.資格審核:海安市水務集團黨政辦公室(人力資源部)依據(jù)招聘公告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海安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在報名處繳納筆試費100元;
5.資格公示:取得考試資格人員名單于2019年5月20日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haian.gov.cn/hasrmzf/ldjy/ldjy.html)進行公示;
6.準考證領取:2019年5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到海安市水務集團黨政辦公室(人力資源部)四樓406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7.考試時間:2019年6月1日筆試,2019年6月2日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考試
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內(nèi)容:限專業(yè)的崗位筆試為公共基礎知識(30%)和相關專業(yè)知識(70%);不限專業(yè)的崗位筆試為公共基礎知識。招聘單位不提供考試大綱,不指定復習材料。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招考人數(shù)達到2∶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考人數(shù)直至取消招考計劃。
面試: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的末位分考生出現(xiàn)并列時,則并列考生全部參加面試。不足1∶3比例的,按實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收取面試費100元。
加分:詳見《海安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招聘崗位簡介表》。加分項就高不就低,累計加分最高不得超過4分。
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加分
成績公告:考試成績及取得相應資格人員名單在海安市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haian.gov.cn/hasrmzf/ldjy/ldjy.html)進行公告。
(二)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綜合成績,按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得分高者優(yōu)先。體檢由用人單位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委組織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公務員局聯(lián)合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3]165號)執(zhí)行。考察后,考察組應如實寫出書面考察意見。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要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根據(jù)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三)公示、聘用審批
體檢、考察合格人員名單在海安市政府門戶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jīng)查證不屬實的人員確定為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出現(xiàn)缺位時,在該崗位參考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對象出現(xiàn)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得分高者優(yōu)先。錄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擬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辦理入職時需攜帶與原工作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書。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報考者須如實提供有關證件,真實、準確、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弄虛作假者,查實后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
招考全過程接受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徇私舞弊。如有違紀違規(guī),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舉報電話:0513—88866858,0513-88755766。
咨詢電話:0513—88826968。
六、本簡章由海安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海安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