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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揚州市第一中學
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教育事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定,揚州市第一中學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3年12月揚州市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附后)中各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2月25日至2005年12月27日期間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2024年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2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備《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六)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現役軍人,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簡章)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6月27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不得報考。
2024年6月27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招聘單位、招考崗位條件
可直接登錄揚州教育網(http://jyj.yangzhou.gov.cn/)、揚州市第一中學網站(http://www.yzsyz.cn/),查詢《2023年12月揚州市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也可登錄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rss.yangzhou.gov.cn)查詢。
(雙擊圖片放大)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
應聘人員既可通過網絡報名,也可現場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23年12月25日9:00-12月27日16:00應聘人員在揚州市第一中學網站(http://www.yzsyz.cn/)下載報名信息表,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本人信息后,將報名表電子檔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yzsdyzx2023@163.com。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表24小時后,可通過郵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即為報名成功,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現場報名時間、地點:
2023年12月25日14:30-17:00
安徽師范大學花津校區大學生活動中心二樓招聘大廳報名現場聯系電話:高老師15952798533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審核通過后報名方為有效。
應聘人員報名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①《2023年12月揚州市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3);
②本人有效身份證;
③學歷(學位)證書,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學生證、《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④報考條件中有其他具體要求的(如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獎學金、競賽成績、綜合表彰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
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照片2張。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2.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年齡、學歷、專業等報名信息,所填信息須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證書等保持一致。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等。
(2)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本公告、報考指南、《崗位簡介表》等,弄清具體規定,遵循相關要求,準確選報崗位。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崗位簡介表》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資格未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網上報名時間截止(12月27日16: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或更改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盡早選擇崗位進行報名,以便在資格審查未通過時,可及時改報其他崗位。
(4)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規定的辦法、程序,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此后仍無法開考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有關情況,及時在網站公布。
3.資格初審
網絡應聘人員年齡、學歷、專業等報考資格初審工作,由揚州市教育局和揚州市第一中學負責。公告發布和報名期間,揚州市教育局和揚州市第一中學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應聘人員關于年齡、學歷、專業等報考資格的咨詢,確保報考咨詢電話暢通。資格初審期間,揚州市第一中學根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要求和崗位所需條件,依據網上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并在應聘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需應聘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注明缺失或需說明的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如應聘人員對本人資格審查未予通過有異議的,可及時向揚州市教育局和揚州市第一中學進行陳述、申辯,最遲不超過12月27日18:00。
對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揚州市第一中學下載留存報考者的報名信息。
4.資格復審
網上報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還需進行現場復審確認。
現場復審確認時間、地點:
2023年12月29日14:00-16:00,揚州市第一中學招生辦公室(地址:揚州市文昌中路358號)。
復審不合格的,取消筆試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對本人資格復審未予通過有異議的,可向揚州市教育局進行陳述、申辯。
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請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方式的暢通,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5.領取筆試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于2023年12月31日10:00-11:00,至揚州市第一中學招生辦公室領取準考證(地址:揚州市文昌中路358號)。
(二)筆試
1.筆試主要考察學科(專業)知識。筆試內容見《崗位簡介表》。
2.筆試時間:2023年12月31日,具體安排見準考證。筆試地點:揚州市第一中學。
3.考生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筆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面試人選確定
對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5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各崗位之間不進行調劑。
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協調應變能力、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
面試以課堂教學和現場答辯的形式進行。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設7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面試前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試名單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體檢
符合上述“(四)面試”有關最低合格標準的人員,按其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根據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另行加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對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線的城鄉社區工作者等,在同等條件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揚州市第一中學組織,按有關規定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組織實施,揚州市教育局統籌負責。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揚州市教育局、揚州市第一中學按規定在有關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定權限、程序備案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擬聘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等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結果備案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因資格審查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應資格時,揚州市教育局和揚州市第一中學及時告知考生取消資格決定的內容及依據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定執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工作紀律。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0514-80978061。邀請市紀委市監委等部門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揚州市紀委監委第十一派駐紀檢監察組0514-87370665,揚州市教育局0514-87364115,揚州市第一中學0514-87370682。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項,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公告由揚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4-87349178 ?0514-87318699
附件:(點擊“閱讀原文”或掃碼下載附件)
1、職位簡介表
2、報考指南
3、報名登記表

揚州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9日
2023年12月揚州市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考指南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2023年12月揚州市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現就2023年12月揚州市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解答如下:
一、關于年齡等報考資格條件時限及其計算方式
1.年齡計算
以報名日期計算。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12月25日至2005年12月27日期間出生。其他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時間。
2.其他資格條件的截止時間
2024年畢業生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時間;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學位證書、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時間,為2024年8月31日及以前。
在招聘結果備案前,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生須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提供學位證書、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已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在中國教育考試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ntce.neea.edu.cn)的應聘人員,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時間,可放寬到2024年8月31日及以前。
除上述情形外,招聘公告及崗位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應聘人員需在2023年12月27日及以前具備。
二、關于學歷、學位等事項
1.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雙學士學位的應聘人員,其第二學位證書(須普通高等學歷)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并能在相關認證網站核驗的,可以第二學位的專業應聘相應專業要求的崗位。
2.軍隊院校畢業生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可以應聘。
(1)由國家(省)教育行政部門下達招生計劃,參加全國(省)統一招生考試,按規定被軍隊院校錄取并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
(2)在軍隊服役期間取得軍隊院校學歷的人員;
(3)取得軍隊院校學歷證書,并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學歷認定并注冊的(教育部學歷認證網站可核驗)人員。
3.在國(境)外取得學位的人員應聘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此外,其他有關事項依據國家、省相關規定執行。
三、關于招聘條件中要求“2024年畢業生”的崗位報考對象
招聘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迄今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的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考核截止日期為2024年8月31日)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的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的崗位。
四、關于專業審核
招聘崗位專業參照教育部高等學校專業目錄設置。
在報名階段,如有擬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名稱不在該崗位所列具體專業范圍內,在2023年12月27日16:00之前,其所提供相應畢業學校出具的成績單等課程設置材料,證明與擬應聘崗位所列專業非常相近的,揚州市第一中學審核認定符合崗位要求并可以此專業應聘該崗位的。
五、關于回避事項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凡有下列親屬關系的,不得在同一事業單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人員的事業單位聘用至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也不得聘用至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內設機構正職崗位:
1.夫妻關系;
2.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3.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5.其他親屬關系,包括養父母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繼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
上述所稱同一事業單位,是指依法登記的同一事業單位法人。
上述所稱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包括:
1.領導班子正職與副職;
2.同一內設機構正職與副職;
3.上級正職、副職與下級正職;
4.單位無內設機構的,其正職、副職與其他管理人員以及從事審計、財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5.內設機構無下一級單位的,其正職、副職與其他管理人員以及從事審計、財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六、關于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報名者應提供招聘公告、崗位及報考指南等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其中,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其他報名者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等。報考條件中有其他具體要求的(如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獎學金、競賽成績、綜合表彰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2024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前應征得定向單位、委培單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師范類2024年畢業生報名前應征得畢業學校同意,前述同意報考的材料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體檢時提供。如在上述規定的“最遲”時限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七、關于居民身份證使用
居民身份證在公開招聘的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等環節都要使用,應聘人員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且信息要與報名時登記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
八、關于考察(政審)事項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和所屬主管部門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組織實施。
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
1.不具備應聘資格條件的;
2.散布有損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3.攻擊黨和政府,發布不道德或者違法言論并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
4.因犯罪被單處罰金,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人民檢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處罰的;
5.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的;
7.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的;
8.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加民族分裂活動或者參與非法宗教活動、與宗教極端勢力相勾結,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
9.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11.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1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13.受過勞動教養的;
14.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5.不擔當,不作為,玩忽職守,貽誤工作的;
16.隱瞞個人重要信息,弄虛作假,誤導、欺騙組織和公眾的;
17.貪污賄賂,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18.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者集體資財的;
19.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
20.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21.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絡傳播行為或者網絡活動的;
22.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舞弊行為的;
2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4.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嚴重破壞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社會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嚴重影響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國防義務等嚴重失信行為的;
25.自2020年12月28日(含)以來,受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等處分的;
26.自2018年12月28日(含)以來,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辭退的;
27.自2020年12月28日(含)以來,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引咎辭職或者被責令辭職的;
28.自2020年12月28日(含)以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法違規違紀被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
29.2022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或者2021年度及2022年度考核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的;
30.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31.不符合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的;
32.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聘用的。
九、關于筆試、面試注意事項
本次考試(筆試、面試)均不指定復習教材(輔導用書),不組織、也不指定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考生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具體時間和考點及有關要求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