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面向2024年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
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豐縣面向2024年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豐縣教育局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2.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未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不合格或已通過資格審核但報考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可以再改(補)報其他崗位。資格審核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3.本次崗位開考比例見《崗位表》。報名結束后,報名成功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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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