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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辦法
招聘由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組成,其中應聘面向研究生崗位的,招聘由資格復審、面試組成。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由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實施。
(一)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全程封閉,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1.筆試內容。筆試科目詳見《崗位簡介表》。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和大綱教材。
2.筆試時間、地點。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提前10日在如東人才網另行公告,請報名成功者予以關注,并按公告明確的時間打印準考證,逾期者責任自負。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考生須于考前至少14天申領“蘇康碼”并每天進行風險報備,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能提供考試開考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省內外具有相關資質認定的檢測機構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紙質報告、電子報告或蘇康碼、檢測機構app顯示均可,必須含采樣時間信息),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并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方可進入考點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發布。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下同),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面向研究生崗位的報名成功人員直接進入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復審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在如東人才網公布。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復審時間、地點和復審要求在如東人才網另行公布。經查詢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2022年畢業生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報名表、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學歷證書(尚未畢業的可暫不提供)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兩份復印件,2020年和2021年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以2022年畢業生身份報考除須攜帶上述材料外,同時現場簽訂《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承諾書》。
社會人員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報名表、學歷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兩份復印件。
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須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崗位需要的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兩份復印件。
2.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復審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3.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如東人才網公布。面試人員根據公告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如東人才網繳納面試費100元并打印《面試通知單》,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崗位匹配知識和能力等。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應聘面向研究生崗位的,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其余崗位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計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應聘面向研究生崗位的,如考試總成績相同,通過加試確定,加試成績高者在前。其他崗位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考試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加試成績高者在前。下同)。
考試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如東人才網公布。
五、體檢、考察、公示、現場選擇崗位、聘用和遞補
(一)體檢
體檢由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組織單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
(三)公示
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如東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現場選擇單位
對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一周內,由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部分崗位(同一崗位有兩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考生現場選擇聘用單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單位。未按時到現場或在現場未選擇聘用單位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招聘單位經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后報送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在一個月內辦結相關手續(其中2022年博士、碩士研究生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時間可放寬至2022年12月31日,聘用手續在其畢業后30日內辦結)。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按照《定向就業協議書》和有關政策規定,應聘崗位代碼為44-47崗位的聘用人員,須在我縣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服務滿6年,未進編的定向生在服務期內,只可參加如東縣鄉鎮衛生院的公開招聘,未達最低服務年限或發生其他違約行為的,由考生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報考護士(師)崗位的人員,聘用前須取得護士執業資格或已通過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否則不予聘用;報考其他已實行執業準入資格制度崗位的人員,如暫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的(公告明確要求的除外),須在聘用后兩年內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六)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1.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選崗的崗位擇崗后不再遞補)。
六、相關政策
擬聘人員符合我縣東委〔2021〕6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的意見》條件的,醫學類博士畢業生(具備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協議的,試用期(一年)結束后,給予150萬元生活補貼,分5年兌付;醫學類碩士畢業生(具備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規培證),試用期(一年)結束后,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協議的(不含規培時間),給予40萬元生活補貼,分5年兌付。
七、紀律監督
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
監督電話:0513-68508011(如東縣紀委監委派駐第十七紀檢監察組)。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八、本《公告》由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0513-68508066;
考務咨詢:0513-68508180;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附件:2022年夏季如東縣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
如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如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6月20日
2022年夏季如東縣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x
原標題:2022年夏季如東縣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rsj.nantong.gov.cn/ntsrsj/xsqsydwzk/content/2a6a1a1e-1d13-41b4-af02-d8a02eeae4d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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