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促進就業困難人員穩定就業,兜牢民生底線。根據工作需要,泰興市虹橋鎮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招聘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4名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具體崗招聘名額及崗位要求如下: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報名人員須為勞動年齡段內《江蘇省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的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登記失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一)低收入人口;
(二)女40周歲以上、男50周歲以上;
(三)特困職工家庭;
(四)殘疾人員;
(五)城鎮零就業家庭和農村零轉移家庭;
(六)連續失業一年以上;
(七)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被征地農民;
(八)優撫對象家庭;
(九)軍隊退役人員;
(十)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人員。
2.具有泰興市戶籍或泰興市常住人口;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并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退役軍人、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同等條件下優先。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1.全日制在校學生、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
4.受過開除黨籍處分、受其他黨紀政紀處分在影響期內的;正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
6.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7.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泰興市虹橋鎮人民政府統一組織招聘。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信息通過智慧泰興、水韻虹橋等平臺向社會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4年6月3日—6月1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虹橋鎮黨群工作局。
3.報名時考生須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及戶口簿;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
(3)經戶口所在鎮街在江蘇省人社一體化平臺系統內完成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程序,并出具相關證明;
(4)《虹橋鎮公益性崗位報名表》(附件1);
(5)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報名注意事項:
(1)本人直接報名有困難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為報名。代報名人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名表內容及提供證件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如因填寫內容或證件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察聘用的,責任自負。
(3)對報考人員的報考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無論公開招聘工作進行到何階段,當即取消其相應資格。
(三)招聘辦法
對該崗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通過后,根據崗位需求情況組織報名通過人員進行面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參加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公示和聘用
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無異議的,辦理公益性崗位聘用手續,建立個人檔案,納入規范化管理。
四、工資待遇
一般性公益性崗位被聘用人員聘用時間為3年,工資待遇不低于泰興市最低工資標準(含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并按規定為符合條件人員繳納社會保險。公益性崗位期滿后自行退出崗位,不參照享受用人單位其他福利待遇。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
六、本公告由泰興市虹橋鎮黨群工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0523-87015175(就困政策咨詢)
0523-82569623(報名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