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宿遷泗洪縣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已于2019年5月23日發布,本次宿遷泗洪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5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社會人員(非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報考的,須在報名前已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各種證書等。報考專業認定,以《江蘇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2)為準。其他相關政策規定,除本簡章另有規定外,均參照《宿遷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執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
(3)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或觸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
(4)曾被開除公職、黨籍、團籍、高等教育學籍的;
(5)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不滿5年的;
(6)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察看、降低崗位等級等處分不滿3年的,或受處分期間未滿的;
(7)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8年年度考核為不稱職(不合格)等次,或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均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等次的;
(8)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因在報考中弄虛作假、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聘用審批后考生放棄報到等被列入《宿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庫》“黑名單”管理,自入庫之日起未滿3年的;
(9)考生被認定存在“較重失信行為”未滿3年的,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5年的。具體可參閱蘇政辦發〔2013〕100號、蘇政辦發〔2014〕114號、宿公通2015(28)號、宿人社發〔2015〕190號、洪政辦發〔2015〕97號等文件規定,或咨詢、查詢縣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9890167);
(10)考生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含不誠信)行為,按規定記入全國統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
2019年宿遷泗洪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19年6月1日9∶00—6月5日16∶00 筆試時間:2019年6月15日9:00—11:30 考試科目: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 備考資料: 備考專用資料:2019年江蘇省事業編考試備考專用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