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社會治理和服務水平,優化區社會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人員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勞務派遣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普通話標準,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應變能力;
(五)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3日期間出生);
(六)戶籍要求:須為揚州主城區戶籍(不含江都、高郵、寶應、儀征)。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布之日。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曾被開除公職的;參加過邪教組織的;受過處分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中曾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