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靖江】50名!有編有崗!靖江招收省鄉村教師定向生
2023/6/23 16:54:19 來源: 今日招聘網

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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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教育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人社廳、省委編辦《關于做好2023年全省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23〕1號)要求,我市2023年計劃招收省鄉村學校定向師范生50名。為做好招錄工作,現就相關政策解讀如下:促進我市城鄉教育均衡發展、實現我市教育總體現代化,為我市鄉村學校培養一批扎根農村、甘于奉獻、一專多能、素質全面的本土化的鄉村教師。這里所說的鄉村學校是指市政府駐地以外的鄉鎮、涉農街道和村莊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和中等職業學校。我市2023年共計招收省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50名,專業、招生人數和培養院校如下:
(具體以《江蘇招生考試》公布為準)
我市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培養層次是四年制本科,培養計劃納入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管理,列入本科高校提前批次,執行相應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定向招生,按志愿填報情況擇優錄取。提前批次未被錄取的,不影響正常批次志愿填報及錄取。本科未完成的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計劃轉入培養院校相應專業計劃。符合國家高考政策、戶籍在靖江的高中畢業生,可以報考我市2023年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填報鄉村教師定向志愿。錄取的定向師范生,在入學前與靖江市教育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憑錄取通知書和簽訂的《定向就業協議書》,到培養院校辦理入學手續。培養院校在鄉村定向師范生報到后,與其簽訂《定向培養協議書》。培養期間不遷移戶口、不變更戶籍、不變更專業。培養院校會同靖江市教育局、中小學和幼兒園,圍繞培養造就鄉村優秀教師的目標,共同制定培養方案,協同開展培養工作。在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培養院校將情況書面報給靖江市教育局,征得靖江市教育局同意,取消其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資格。具體情形為:1.在校期間有3門課程(含教師職業基本功)不及格(不過關)且補考不及格(不過關);2.違反培養院校紀律,受到學校記過以上處分的;3.未能按期獲取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的;4.畢業前未能獲得相應學段(或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根據以上情況取消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資格的學生,培養院校正常發放《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按時畢業后到我局報到,按照綜合成績排名,選擇到有空編空崗的鄉村學校任教,確保有編有崗。綜合成績按培養院校考核成績占30%、國家教師資格考試筆試成績占30%、畢業時我市組織的定向招聘考試成績占40%的方法計算。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就業安排前,如遇國家對事業單位的編制和人事管理政策調整,按調整后的國家新政策執行。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在讀期間,學費、住宿費和國家助學金發放辦法及標準與其他大學生相同。就業后,符合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省人社廳《江蘇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蘇財規〔2020〕28號)條件的鄉村教師定向生,返還其在學期間所繳的學費。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畢業后,應嚴格按照協議回我市鄉村學校任教并連續服務滿5年以上。畢業前以及在服務期間內,不得報考全日制高一層次學歷(自學考試、成人高考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除外,如錄取“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的,脫產學習時間不計入服務年限,服務年限順延)。如畢業當年或服務期內報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征得任教鄉村學校同意。除可參加“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推免以外,各培養院校其他形式的推免計劃、“三支一扶”、選調生等不可安排。鼓勵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在職后進行高一級學歷(或學位)學習。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申請參軍服役時,應先征得我局同意,在解除定向培養協議后(不算違約),方可參軍服役,服役后按照有關規定轉入相應專業,不再享受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的相關政策。我市將嚴格執行《定向就業協議書》,建立健全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履約動態跟蹤管理機制,建立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誠信檔案。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要嚴格履行協議,畢業后,如果未到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務期限的,五年內不得報考研究生,未服務的期限內不能應聘江蘇省內事業單位,并需繳納違約金。未按期到崗任教的,違約金為在學期間省財政生均撥款費用的總和乘以1.5;未滿服務期限的,違約金為在學期間省財政生均撥款費用的總和乘以1.5除以5乘以未服務的年限。1.江蘇第二師范學院:025-83758188,56226318;3.淮陰師范學院:0517-83525550,83526789;熱忱歡迎我市高中畢業生報考我市省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靖江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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