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中市衛健委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揚中市衛健委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現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4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一、招聘條件和崗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間出生),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可放寬至40周歲。部分崗位對年齡有明確要求的,從其要求。年齡、工作年限的計算基準日期為每批次公告發布的當月月底;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備良好的品行;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招聘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見《揚中市衛健委所屬事業單位2023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1)。按大類確定專業的崗位,參照《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進行查核。
8.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填寫未落實工作承諾書(附2),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9.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現役軍人、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發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以及2023屆揚中籍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請不要報名應聘。
二、報名和領取準考證
㈠報名。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日16:00。
2.報名所需材料:報名登記表(附3,貼正面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2023年國內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2023年國(境)外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入學通知和所學課程目錄)、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規培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和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除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所修課程目錄。具體報名要求詳見崗位表,證書尚未領取的提供成績合格證明。
3.材料提交方式。以上報名所需材料掃描或轉換成PDF文件,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到招聘單位報名郵箱,并于工作時間內致電予以確認,辦理報名手續。報考崗位代碼為01-09崗位的,報名郵箱為:1841043624@qq.com,聯系電話:0511-88321573;報考崗位代碼為10-43崗位的,報名郵箱為:yzryrsk@163.com,聯系電話:0511-88261393;報考崗位代碼為44-47崗位的,報名郵箱為:yzhbzzrsk@163.com,聯系電話:0511-88228803。
4.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報名考試費用,應聘者須對照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的各項信息,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㈡崗位取消、核減。報名結束,市衛健委填寫《報名情況匯總表》,報揚中市人社局備案。如報名人數不足或無人報名,則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公告于2023年6月7日16:30前,在揚中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
㈢資格復審。報名資格由揚中市衛健委進行初審,由揚中市人社局、衛健委進行復審,復審時如發現不符合應聘崗位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考試資格。復審時間:2023年6月7日9:00-16:00,地點:鎮江市創業大學1號樓102教室(鎮江市桃花塢路255-19號)。復審所需材料為網上報名提交材料原件。未在上述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
㈣領取準考證和面試通知單。報名人員通過資格復審后,在資格復審現場領取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