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蘇州張家港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
《》已于2021年3月6日發布,本次蘇州張家港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99名,報名條件及招考范圍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廉潔奉公;
3.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5年3月10日至2003年3月13日期間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以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0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5年3月10日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5.具備《崗位簡介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崗位簡介表》對招聘崗位基本條件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其中:
(1)“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2)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
(3)“其他條件”中的“2021年畢業生”,指在2021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1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1年畢業生崗位。
6.除本《公告》明確規定國內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并完成學歷認證時間可以放寬的情形外,其他國內畢業人員須于報名截止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其他國(境)外畢業人員須于報名截止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學歷認證。
具體招聘崗位條件詳見:
2021年蘇州張家港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須知 |
報名時間:2021年3月10日09:00至3月13日16:00 筆試時間:2021年4月17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試科目: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 備考資料: 備考專用資料:2021年江蘇省事業編考試備考專用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