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提升師資發展水平,根據《關于開展全省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16〕4號)文件精神,現面向2023屆江陰市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組織選崗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對象
2023年畢業的江陰市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50人,名單見附件1)。被培養學校取消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資格的,不得參加考試。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
1.考試時間:2023年7月15日
2.考試地點:江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江路141號)
三、考試形式及總成績計算
考生憑身份證及面試通知書(附件2)參加考試。
1. 考試形式: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合格線60分。
2. 總成績=培養院校綜合考核成績×30%+國家教師資格考試成績×30%(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者均得30分)+面試成績×40%。
四、公示及聘用
擬聘用人員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單向選擇并確定擬聘用單位。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擇擬錄用單位,總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選擇;總成績及面試成績均相同時,抽簽決定選擇順序。參加單選并簽訂單向選擇確認書的考生視作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如果放棄崗位,將被記為一般失信行為,記錄期限為三年。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原件,如無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與招聘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考核按照《無錫市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試用期考核暫行辦法》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轉正定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
鄉村定向師范生上崗后,應在鄉村學校任教并連續服務滿5年以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