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靖江市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有關規定,靖江市教育局在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F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人員及時間、地點
1.資格復審人員:根據筆試合格成績,各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報考崗位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2.資格復審時間:2025年5月16日(上午8:30至下午4:00)。
3.資格復審地點:靖江市教育局(合興路36號)一樓西。
二、資格復審須提交的材料
根據《公告》規定,報考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相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其中,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能夠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取得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日期放寬至2025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2)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還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學校同意。
(3)非2025年取得國(境)外學歷的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4)符合放寬年齡條件的、符合面向泰州籍退役軍人崗位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相應佐證材料。
(5)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的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靖江市教育局陳述申辯。通過資格復審人員需繳納面試費100元/人。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資格復審時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齊全、真實、有效,且與本人網上報名填寫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證件、證明及相關材料不齊全或弄虛作假的,取消面試資格。
2.考生須本人在指定時間內至指定地點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如有特殊情況,本人不能現場參加資格復審的,須書面授權委托他人代審,受委托人須同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3.考生需及時關注靖江市人民政府網發布的信息,務必保持報名電話的通訊暢通,因考生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造成的相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靖江市2025年公開招聘教師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靖江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