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徐州中緣軍晨建筑勞務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謝化同通過其代理人董金剛以郵寄方式向睢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其本人2019年3月16日受傷害的工傷認定申請,經審查,睢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20年7月21日依據《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不予受理該工傷認定申請。請你單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睢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睢寧縣東升街人力資源市場北樓303室)領取《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睢人社工不受字〔2020〕第5號),逾期視為送達。
睢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