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及時補充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選拔優秀適崗人才,優化贛榆區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連云港市贛榆區部分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1名編制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連云港市贛榆區202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崗位表》可在贛榆區人民政府網(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管理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事業單位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及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25年5月10日9:00-11:00。
筆試地點:連云港市贛榆區(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3.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準考證上明確的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合格分數線為筆試總分的50%。
5.筆試成績在贛榆區人民政府網、報名網站公布,應聘人員可憑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查詢。
(三)資格復審
1.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在3:1范圍內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2.資格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負責。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3.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4.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如有復審不通過等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
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贛榆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四)面試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入圍面試人員的姓名、筆試成績及排名將在贛榆區人民政府網上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2.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60%;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面試總分的50%。
(五)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將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贛榆區人民政府網公布。
六、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參加考察體檢,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由贛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考察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負責,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七、公示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贛榆區人民政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報連云港市贛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八、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備案后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九、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監督和舉報
1.連云港市贛榆區紀委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6207189。
2.連云港市贛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6229831。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贛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負責解釋。
附件:
連云港市贛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