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通市南通公證處為南通市司法局直屬正科級公益二類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現因工作需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證員3名、公證員助理5名(其中1名主要從事人力管理、公證宣傳等綜合文字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公證員崗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985、211高校法學/法律類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或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8年1月以后出生);
5、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公證員助理崗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法學/法律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他專業本科(須為985、211高校)及以上學歷,主要從事人力管理、公證宣傳等綜合文字工作的,須具有人力管理、中文、文秘等相關專業背景;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以后出生);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考: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因故意犯罪或者職務過失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公職的;被吊銷執業證書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辦法及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2、報名地點:南通市司法局政治部(南通市崇川區崇文路2號南通市圖書館大樓16樓),聯系電話:0513-59002209。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每個應聘者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報名時請按照職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南通公證處2018年公開招聘公證員、公證員助理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和學位證書(2019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近期2寸電子證件照、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其他相關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發表的文章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二)資格審核
南通市司法局政治部負責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人數與崗位招聘數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人才網(http://www.ntrc.com)公告。報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崗位的應聘人員,由南通市司法局政治部通知有關考生,符合其它招聘崗位條件的,可改報其它崗位。改報名時間:2019年1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改報名地點:南通市司法局政治部。
(三)適崗評價
根據報名者提供的資料,主要從學習工作經歷、工作成果、獎懲情況等方面考察報名人員適崗匹配度,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
(四)考試
1、筆試
適崗評價合格者進入筆試,公證員崗位與公證員助理及1名綜合文字人員筆試試卷及內容應相區別。參加筆試人員(由南通市司法局政治部通知)攜帶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須與報名證件一致),于2019年1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到南通市司法局政治部領取《準考證》,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逾期不領《準考證》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百分制。筆試不提供考試大綱,內容主要包括時事政治、公證法律知識及以民商法為重點的法律基礎知識。筆試閱卷結束后,由南通市司法局政治部研究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須與報名證件一致),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2、面試
在適崗評價和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適崗評價、筆試成績各占50%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不足3倍的,按實確定。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崗位匹配能力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60分為合格線,面試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所有應聘者原則上均應參加考試,在律師事務所和公證處任現職的律師和公證員經原單位同意應聘公證員崗位不足3人時,免予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直接進入體檢、考察等后續程序并優先錄用,剩余人員則在其他應聘公證員崗位者中經筆試、面試產生。現職律師和公證員應聘公證員崗位超過3人時,免予筆試,但須進行面試擇優錄用,其他應聘公證員崗位者可改報公證員助理崗位,不改報者取消應聘資格。
(五)總成績
按適崗評價和筆試折算的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的權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
(六)體檢
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如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由南通市司法局政治部組織實施。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司法局政治部組織實施,參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執行。
組織考察時成立考察小組,每個考察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業績等。
(八)公示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南通人才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九)聘用
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相關手續,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滿后,由南通市司法局政治部組織綜合考評。試用期綜合考評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的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處理。
公證員和公證員助理工資福利待遇:與現有公證員和公證員助理待遇相同并保持同步調整。
(十)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面試成績合格者中,按照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2、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情形。
三、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司法局機關紀委進行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四、本公告由南通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3-59002209
監督電話:0513-59002296
附件:《南通公證處2018年招聘公證員、公證員助理報名登記表》
南通市司法局
江蘇省南通市南通公證處
2018年12月20日
附件:南通公證處2018年公開招聘公證員、公證員助理報名登記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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