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1、招聘崗位:
輔助崗位3人,主要從事檢察事務性工作(見附件1崗位簡介表)。
2、報考人員需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經審查,適合檢察院工作;
(4)法律類、中文類專業;
(5)本科及以上學歷;
(6)蘇州大市戶籍;
(7)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不得報考的情形:
(1)現役軍人或普通高校在讀人員;
(2)在國家規定服務期內的公務員,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檢察院工作的。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2024年1月5日止。
2、報名方式。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掃描相關證明材料發送至電子郵箱szyqjcy@163.com(郵件名稱請寫明姓名及“2023應聘”)。相關材料包括:①報名登記表(電子版及簽名后掃描版,照片欄需有電子照片);②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正反面);③戶籍證明(戶口簿戶主頁和本人頁);④學歷、學位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學信網學歷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歸國留學人員需在報名期內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⑤個人簡歷;⑥其他相關技能證明材料;⑦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程序和方法
1、本次考試設開考比例1: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考錄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考試時間、地點等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
2、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筆試和面試分別占總分的50%、50%。
3、資格復審及筆試
筆試前,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復審,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面試資格。
(1)筆試形式:筆試采用閉卷形式。
(2)筆試內容:綜合試卷,總分100分,不設筆試范圍,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能力。
(3)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面試
(1)統一筆試閱卷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得分高低排序,按計劃選聘人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若遇末位分數并列,同時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成績的計算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