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保稅區(金港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8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附件)
二、招聘要求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及以下(即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4.下列人員不得報考:(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少年管教或因其他違法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2)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參與邪教組織,素質低下,有黃、賭、毒、盜竊等不良記錄,在社會上有不良影響的;(4)有其他不適合從事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者須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經審核后退回):
(1)按規范填寫《張家港保稅區(金港鎮)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a4紙打印,一式兩份;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3)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4)畢業證書及相應的學位證書(同時提供學信網認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張;
(6)崗位要求提供的相關職稱證書、技能等級證書、退伍證等;
(7)黨員須提供黨員證明(支部證明或微信公眾號張家港先鋒—微學習—我的黨務報告截屏打印);
(8)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30日,報名時請攜帶相關單位的工作證明(加蓋單位公章)或打印社保繳費記錄證明,工作證明中必須能夠體現從事的崗位及年限。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9)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2.報名者須按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供真實證明材料,在審查中,一經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立即取消考試、錄用等資格。
(二)考試
經筆試、面試合格后擇優錄用。考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政審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政審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四、公示和錄用
1.經考試、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在張家港保稅區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如有舉報,要求舉報者署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及有效聯系方式。
2.經公示無異議后,報考者需按錄用通知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報到。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均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
五、待遇及相關說明
1.本次招錄人員為勞動合同制職工,薪酬待遇享受用工單位同類人員待遇。
2.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六、報名時間和地址
報名時間: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報名地點:張家港保稅區長江大廈2212室。
七、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是一項嚴肅的工作,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一經發現即予查處。整個招錄工作接受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12-58338661。
八、本簡章由張家港保稅區組織人事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12-58328557,0512-5893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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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稅區(金港鎮)公開招聘崗位表.doc
保稅區(金港鎮)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張家港保稅區組織人事局
2019年11月11日